润州路东西两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太平圩)房屋拆除工程工程招标公告
润州路东西两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太平圩)房屋拆除工程工程招标公告
一、镇江城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润州路东西两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太平圩)房屋拆除工程已经被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 镇江市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镇江市长江路以南,运粮河以北,润州路以东,太平北路以西。
(2)工程规模:润州路东西两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591.5亩,待拆除房屋建筑面积:141685.21㎡(其中民居:H1标:5515.27㎡,H2标:18829.26㎡,L标:9495.7㎡,K标:18671.7㎡;非居:J标:39079.89㎡,M标:50093.39㎡)。(标的额仅且仅为地上现有建筑物。待拆除房屋地面建筑物表前各类地上地下管网、管线、厂房内设备设施及未经补偿绿化不包含在本次拆除范围)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
四.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对工程规模内所有房屋(民居及非居)进行拆除,配合润州区和平路街道太平圩拆迁指挥部对所有已交接房进行及时拆除,以加快拆迁进度及防止抢占房屋等事宜,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标段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投标专项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2、企业具有企业资质:工业与民用建筑房屋拆除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材料;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请申请人于 2018年8月22日17:00前(周六、日休息)到镇江市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山西路100号明珠大厦))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交纳报名费并向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九、工程评标、定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当投标报价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评标实施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十、招标代理机构:镇江市地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山西路100号明珠大厦))
联系人:黄爱军 电话: ****-********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8-8-17至 2018-8-22
关于镇江市金山西区南地块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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