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核心区数据产业用地围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核心区数据产业用地围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核心区数据产业用地围挡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NMGZG-2019-0531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核心区数据产业用地围挡工程施工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已落实,招标人为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土地收储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核心区数据产业用地围挡工程施工

2、项目概况:核心区数据产业用地总占地494.2亩,围挡长度2475延长米。

3、建设地点: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

4、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05月31日至2019年06月0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科尔沁路交汇处大学生创业园区2号楼309室)。

3、投标报名资料及要求

报名时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两套(胶装成册,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1建造师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报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建造师本人);

3.2营业执照副本;

3.3资质证书副本;

3.4税务登记证副本;

3.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3.7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提供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

注:如投标人为三证合一企业,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05月31日至 2019年06月0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七、公告发布媒体:

1、:http://

2、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3、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土地收储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企业总部大楼

联 系 人: 云琎

电话: ****-*******

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科尔沁路交汇处大学生创业园区2号楼309室

联 系 人:白宇

电话:133*****698

电子邮箱:********2@qq.com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我方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标段编号) 投标报名,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 日

附件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实施、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投 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围挡 产业用地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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