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正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电镀研发用自动线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鹤壁市正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电镀研发用自动线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鹤壁市正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电镀研发用自动线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鹤壁市正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电镀研发用自动线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已具备采购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晟育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鹤壁市正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正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电镀研发用自动线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XZB–*******
2.3资金情况:已到位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包段划分:两个包段,一包段为电镀自动生产线,二包段为电镀废水自动处理线。
2.6工期:工期见招标文件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电镀研发用自动线,包括电镀自动生产线和电镀废水自动处理线两部分。包含自动线的全套设备及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详情见采购需求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投标人必须为自动线集成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分别具有电镀自动生产线和电镀废水自动处理线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包段,但只能中标一个包段。
3.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文件原件评标时备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其它规定的证明文件资料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 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 淇滨区大赉巷36号三楼305室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公开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正华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 波电话:****-*******
招标代理: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苑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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