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司法局2019年度装备需求公示

临朐县司法局2019年度装备需求公示

临朐县司法局2019年度装备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一)项目概况临朐县司法局2019年度装备采购项目(二)预算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5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须详细列明采购品目,工程类项目须附采购清单)。品目编码品目名称A030103台式计算机A030104便携式计算机A0103沙发及椅凳类A041001照相机A0409显示设备A040101喷墨式打印机(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项目完成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项目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检验评定合格标准。(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联企业[2011]181 号)规定执行;(2)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根据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规定执行。(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付款方式: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年前无息付清余款。(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八)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九)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本项目无需论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5月31日起,至2019年6月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6-0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临朐县司法局地址:临朐县创业大厦
联系人:马主任联系方式:********29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济南历城区电建路南首历城电子商务产业园B-418室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33*****375
附件:********1" target="_blank">『需求公示.docx』
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 17时20分48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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