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和平乡蒙古道村高原美丽乡村及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湟源县和平乡蒙古道村高原美丽乡村及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源县和平乡蒙古道村高原美丽乡村及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已由湟源县人民政府以源政【2019】9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湟源县和平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湟源县和平乡蒙古道村
(2)招标内容:蒙古道村村口景观改造工程一一村口标识1处、大门维修1座、桥栏杆改造56.6m、三角花园改造、景观石1块、花园改造1处、花园墙(含基础)40m;水渠改造工程一一水渠挡土墙258.4m3、水渠旁道路铺装160㎡;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公共厕所(水厕)20㎡、院墙外立面粉刷9600㎡、新建挡土墙430㎡、墙基(及挡墙)处理1621㎡、粪口处理20处、村庄零星绿化1400㎡、花园墙(含基础)420m、新建绿化带墙(圆石垒)900m、新建排水渠420m、村庄道路硬化595㎡、新建垃圾池2处、墙体改造500m、危岩体整治1处、砖砌围墙200m、防腐木凉亭1座;景观花园广场建设工程一一铺装路面208㎡、道牙石300m、花园墙(带造型)160m、景观石1处、凉亭(防腐木)1座;村委会广场改造工程一一景观凳6套、石桌石椅2台、铺装道路200㎡;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程一一垃圾清运1000m3、土方回填585m3、土方拉运505m3、河道垃圾清理780m3;亮化工程一一安装太阳能路灯62盏。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6月01日09:00时至2019年06月10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纸质版,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8楼10805室地点同时领取,押金为0.0元。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1日 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1日 9:3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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