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宜昌远安县供电公司花林供电所项目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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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现更正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关于项目负责人专业要求:“其证书上的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现更正为 “其证书上的专业为建筑工程”。
二、原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施工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材料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更正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原为2019年6月4日上午9时30分,现变更为2019年6月18日下午15时00分。
二、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远安县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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