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关于采矿权对外发包经营竞争性磋商
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关于采矿权对外发包经营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关于采矿权对外发包经营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 | ||
行政区域 | 上饶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02日19:21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06月03日09:00至2019年06月10日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上饶县信美路16号301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06月14日14:00至2019年06月14日14: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6月14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70071409 | ||
采购单位 | 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饶县华坛山镇革坂萤石矿小坞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六华139793446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省鑫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饶县信美路16号3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18370071409 |
江西省鑫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关于采矿权对外发包经营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关于采矿权对外发包经营
项目编号:JXXD-SR2019-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3700714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
采购单位地址:上饶县华坛山镇革坂萤石矿小坞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六华139793446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省鑫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18370071409
代理机构地址: 上饶县信美路16号3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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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6月14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6月03日 09:00至2019年06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饶县信美路16号30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上门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6月14日 14:00至2019年06月14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6月14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其它补充事宜:
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
关于采矿权对外发包经营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XXD-SR2019-016#
江西省鑫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关于采矿权招标对外发包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事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采矿权对外发包经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采矿权对外发包经营的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1、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位于上饶县华坛山镇革坂萤石矿小坞坑,登记矿区面积为0.541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
编号 | X | Y | 编号 | X | Y |
1 | 3188679.36 | 39582695.97 | 6 | 3187100.90 | 39581951.20 |
2 | 3188163.97 | 39582710.68 | 7 | 3187450.91 | 39581951.20 |
3 | 3187720.09 | 39582770.79 | 8 | 3188495.92 | 39582561.20 |
4 | 3187750.91 | 39582681.21 | |||
5 | 3187100.90 | 39582051.20 |
2、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现合法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截止2019年9月2日,需申请延续。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开采矿中为萤石(普通),生产规模3万吨/年,本次对外发包经营年限暂定5年(最终以本次采矿权证申请获批延续的年限为准)。
3、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技术条款及商务条款进行综合评分,投标报价采用保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需综合考虑自身企业实力及市场规律进行合理投标报价(评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状况(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有依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人员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3、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需具备萤石行业准入标准,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承包经营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为工信部门认定的规上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向江西省鑫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须提交以上第三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查验)。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19年6月13日16:00前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到以下账户(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其他方式转款无效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万元)。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 | 上饶县工行营业部 | 1512211009000057770 |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6月14日14:00
截止接收时间:2019年6月14日14:30(北京时间,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开标时间:2019年6月14日14:30
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出让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上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响应条款及注意事项
1、矿业经营存在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等各种风险,投标人需慎重决策;若承包经营中标人拒绝或者逾期签订承包合同或未按约支付费用的,视为放弃已中标,所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决定投标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风险,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即视同对本次对外发包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投标人一旦中标,视为对本次发包人对外发包经营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且不得以资源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任何理由要求变更发包条件。
4、中标后,中标人自行妥善处理对外发包采矿权所涉及的土地、山场租赁、道路使用和林木、坟墓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以及与当地村民、村集体的关系等相关问题。
5、中标人在经营中,涉及办理延期、续办开采证、矿山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临时用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复垦复绿等有关办证、实施等事项应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办理,所涉及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自理。中标人在两个月内必须办理完成承包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开采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证件,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经营合同,并无偿收回经营权。
6、中标人取得采矿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和期限从事开采活动,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就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要求生产、加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生产作业、安全生产、保护矿山环境、防止水土流失、节约利用土地等如擅自改变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负,除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外造成连续六个月停产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经营合同并无偿收回经营权。
7、合同期满,采矿承包经营权由发包人收回。中标人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矿山复垦复绿及矿山闭坑工作,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8、革坂萤石矿与少数原承包者(2011年以前承包者)在原合同效力及原合同履行方面尚存在少数未达成补偿协议并有效处置的问题,在本次对外发包经营中,该等事项均由本次承包者与原承包者自行协商处理,协商方式及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9、承包经营者开采的萤石产品质量应满足《萤石》(YB/T5217-2005)标准要求。
10、中标人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安全生产保证金等共计人民币伍佰万元汇至发包人指定账户,承包经营期满后分项无息退还承包人,如中标人在经营中出现违约等事项,发包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直接在该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11、潜在中标人如若未响应以上条款或严重违反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可在书面通知承包人后依法解除或终止承包合同,并依照约定追究承包人的相关责任。
九、本招标公告发布在上饶日报、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
十、联系方式:
1、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
地址:上饶县华坛山镇革坂萤石矿小坞坑 联系人:李六华 联系电话:13979344686
地址:上饶县信美路16号301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18370071409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本公告和招标文件等本次招标的其他相关文件的解释权归国营上饶县华坛山综合垦殖场革坂萤石矿。
2019年6月3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837007140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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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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