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凤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XBJ19-045Z
三、采购人名称:凤县公安局
地址:凤县双石铺新建路
联系人:张鹏
电话:181*****0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联系人:王卓杰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凤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凤县公安局采购一批警用装备
项目用途: 502熏显箱、采购执法记录仪、便携酒精检测仪、望远镜、警戒带、强光灯、强光手电、阻车路障、手持手机采集仪等警用装备采购
采购预算: 341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2.1具有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2企业近三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2.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4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5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03 09:00:00至2019-06-1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4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6-14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广元南路龙禧花园B座一单元1903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安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宝鸡高新支行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6-01
标签: 装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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