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水源地改造巩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乌恰县水源地改造巩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乌恰县水源地改造巩固提升项目已经恰发改字【2019】88号文批准建设,本工程的招标人为:乌恰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总投资:832万元。本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乌恰县各乡、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乌恰县各乡、村 18 处水源地、水厂、调蓄水池及减压池进行扩建及安全防护,主要为围栏及刀片刺丝的隔离防护、围墙的修补及扩建、大门及窗户的更换、墙面的粉刷等;5 个供水系统水厂进行视频监控系统的配置; 11 个供水系统水厂内增设净化、消毒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的配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乌恰县水源地改造巩固提升项目招标共分为两个设备采购标段。

一标段:对乌恰县各乡、村 18 处水源地、水厂、调蓄水池及减压池进行扩建及安

全防护,主要为围栏及刀片刺丝的隔离防护、围墙的修补及扩建、大门及窗户的更换、墙面的粉刷等;11 个供水系统水厂内增设净化、消毒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的配套。

二标段:5 个供水系统水厂进行视频监控系统的配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一、二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要求营业范围具有相关设备、配套工程设备及其配件的生产 、加工、销售 、安装,具有材料设备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并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卫生许可证,要求一体化净水设备具有智能加药控制系统,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生产企业或具备上述资格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技术支持等专业技术能力。

3.2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含三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乙级资质,具有良好信誉及财务状况,具有设备生产、经销、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近3年有类似采购安装调试业绩,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近半年社保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技术支持等专业技术能力。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4.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7日至6月1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7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为乌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恰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司亚旭

联系电话:130*****76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欣悦

电话:****-******* 186*****911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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