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苗圃基地工程(崔屯原砖窑治理)二次招标公告

南宫市苗圃基地工程(崔屯原砖窑治理)二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南宫市苗圃基地工程(崔屯原砖窑治理)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Z130*****00342601

采购人名称:南宫市北胡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南宫市北胡街道五里铺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志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怡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张东社区3号楼3单元501室
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宇强
采购内容:挖土方、自卸车运土、机械填土碾压及场地平整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分包名称:南宫市苗圃基地工程(崔屯原砖窑治理)二次 预算金额:90.00万元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陆“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253.15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81)获取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60.6.253.15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information?id=1886)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3.未办理CA的投标人(供应商),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的施工能力;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不予受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8日 09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8日 09时00分
本公告发布媒体:
备注:

标签: 治理 苗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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