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梁梁底滑道梁、墩顶围栏、不锈钢板焊接

箱梁梁底滑道梁、墩顶围栏、不锈钢板焊接

采购名称

箱梁梁底滑道梁、墩顶围栏、不锈钢板焊接

组织单位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特种公司

采购编号

GCXM********0003

公告内文

流水号: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招标项目有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既有潼关黄河铁路特大桥位于黄河和渭河汇合口下游约3km处,全桥共计24孔48m上承式拆装桁梁,桥梁全长1199.6m。桥面为直线平坡,无上拱度。设计活载为中-22级。

原桥采用两片双层的拆装式菱形桁梁,梁长49.1m,主桁高5m,主桁中心距2.2m,采用铁路明桥面布置,桥枕置于上弦杆杆件上。主桁杆件材质为23孔为15MnTi,1孔为14Vn,杆件连接为栓焊形式,双侧有宽1800mm的人行道,人行道板为200级混凝土板。

全桥共计23个桥墩、2个桥台。桥墩墩身为圆形,1-5号、23号墩墩身直径为4m,6-22号墩墩身直径为3m,桥台为T型台。除0号、24号、1-5号及23号墩采用直径55cm混凝土钢管桩基础外,其余均为直径10m、高30m左右的混凝土沉井基础。

本次设计全桥孔跨布置为:24-48m单线明桥面简支钢箱梁,计算跨度48.0m,梁长49.1m。钢结构为单箱单室等高度梁,采用木枕明桥面轨道结构。箱梁采用栓焊组合形式连接,顶板采用工地对接焊,腹板及底板采用高强螺栓拼接。桥梁设计为单线,平面位于直线上,纵断位于0.0‰的平坡段。箱梁支座均采用球型钢支座,每孔梁设置2个固定支座,2个纵向活动支座。

1.2 资金来源及支付进度

1.2.1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西安铁路局第二指挥部工程计量款。

1.2.2中标人制作加工完毕运送至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0%;南同蒲电气化改造工程整体项目完工后1月内付至合同97%,剩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不计利息退还。

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工期和作业地点

1.3.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暂定为一个标段,招标人可根据工期和现场实际情况及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标段调整。

包括对应范围的箱梁梁底滑道梁、墩顶围栏、不锈钢板焊接施工的全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招标人负责供应不锈钢板、投标人负责厂内加工制造箱梁梁底滑道梁、墩顶围栏、不锈钢板焊接的工厂内组拼、工厂内整孔试拼、工厂涂装、试验检测、运输、现场焊接、现场涂装等全部工作内容。

(2)招标人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装卸车(含吊机)、堆放、保管、修整、维护、操作、场内运输(包含二次倒运);

(3)滑道梁涂装标准为铁7系(特制环氧富锌防锈底漆-2道、云铁环氧中间漆-2道、氟碳面漆-2道);

(4)吊篮平台涂装要求为:喷砂除锈,涂装标准为1道蓝色防锈底漆;

(5)桥墩吊篮围栏涂装标准为铁5系(特制环氧富锌防锈底漆-2道、云铁环氧中间漆-1道、灰铝粉石墨醇酸面漆-2道);

对应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述内容,包含为完成对应项目内容所需的全部人工、机械、材料(甲供材料除外)、安全文明与环保措施项目等全部工作内容。

1.3.2招标的技术及相关经济要求:见招标清单、施工图纸。

(注意:招标文件所附施工方案仅作为投标参考,后续实施以业主及监理单位批准的方案为准,施工方案及工艺的改变不构成投标方费用索赔依据。)

1.3.3招标的工期和作业地点:

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作业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及山西省运城市南同蒲铁路风陵渡至华山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工地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的进度计划安排必须满足工期要求。

1.3.4 甲供材:不锈钢板。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资质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进入中铁大桥局集团供方黑名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分包、转包

本工程禁止再分包、转包。如发现有分包转包现象,中标人应以10万元/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4)投标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投标报价资料

(7)资源配备、业绩(近三年来承接类似工程的业绩)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报价资料须含:1.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工作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6 投标文件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报价清单需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及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开标

投标当日另行通知。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前需缴纳5%的合同额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焊接 不锈钢板 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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