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澄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澄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7ba03056-6eb5-416d-bac5-fed3a29f33f7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7ba03056-6eb5-416d-bac5-fed3a29f33f7
建设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日处理规模为300吨/日(1×300 吨/日垃圾焚烧机械炉排炉);中温中压余热蒸汽锅炉1套,蒸汽温度:450℃(末级过热器出口)蒸汽压力:4.0MPa(g)(末级过热器出口),配套一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7ba03056-6eb5-416d-bac5-fed3a29f33f7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06-03 14:3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06-11 17: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澄江县垃圾焚烧处理中心经办人:施文超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133*****17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李建光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138*****59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01001
标段名称:澄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06-11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06-25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204(澄江县)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17423.9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2.1 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由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本项目,对政府方运送至垃圾交付点的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获得垃圾处理服务收入及垃圾焚烧发电收入的权利。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按法定程序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自主经营,除特许经营协议另有约定,政府在垃圾处理补助及低于保底量情况下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外不提供其他缺口补助。
2.2 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2年,特许经营期28年。
2.3投资回报
本项目投资回报来源于焚烧发电收入及垃圾处理服务补贴收入,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主经营。售电收入是指垃圾处理产生的电能出售所得的收入,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执行。垃圾处理服务补贴价格拟按90元/吨计算(垃圾处理服务补贴价格以实际中标价为准)。本项目设置生活垃圾处理保底量,方案暂按79920吨(240吨/日、333天/年)的垃圾处理保底量进行测算。如政府方运送至垃圾焚烧厂区的垃圾少于79920吨(240吨/日、333天/年),则政府方按照项目公司固定成本(包括社会资本方资金投入、工资及福利费、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管理费用及其他)及部分变动成本及实际收入情况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如项目处理能力超过本方案测算79920吨/年,则政府方垃圾处理服务补助将根据日处理量的增加进行递减,具体递减标准以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为准。
2.4投融资方案
2.4.1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资本金为4,355.99万元(占估算投资的25%),由社会资本方进行出资。社会资本应根据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若金融机构要求项目资本金额度增加,由社会资本负责承担。
2.4.2 项目融资
除项目资本金外的其余建设资金13,251.60万元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筹集。项目可采取的合法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贷款,担保方式可选择收费权、收益权质押等方式;社会资本股东借款、委托贷款等方式。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澄江工业园区东溪哨片区,原一期焚烧厂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3.1主体要求3.1.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1.2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资质要求: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根据承担的工作内容,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投融资能力
3.4.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银行资信等级AA级;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投融资能力,其中:融资能力不低于1.5亿元,以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或银行授信可用额度证明文件为准。
3.5商业信誉
3.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wenshu.court.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5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应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6省外施工企业要求
云南省外建筑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涵 [2019]18号)办理入滇信息登记并提供入滇信息证明。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8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06-25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许经营项目 发电 生活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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