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社区治保服务外包(第三次)招标公告
仙鹤社区治保服务外包(第三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邑县鹤鸣乡牟家营村、新民村、仙鹤社区治保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三次)按照鹤鸣乡关于对牟家营村、新民村、仙鹤社区公共服务和发展治理实施项目备案批复的通知,经村议事会讨论决定采购,项目业主为大邑县鹤鸣乡牟家营村村民委员会、大邑县鹤鸣乡新民村村民委员会、大邑县鹤鸣乡仙鹤社区居民委员会,采购资金来自2019年社区公共服务和发展治理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SCSNZB2019-020 二、招标项目:大邑县鹤鸣乡牟家营村、新民村、仙鹤社区治保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2019年社区公共服务和发展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预算金额:24.092万元(其中牟家营村8.252万元;仙鹤社区7.92万元;新民村7.92万元,包含五月、六月全月工资及相关费用)。超过该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招标项目简介: 1、此次采购共分为一个包,为大邑县鹤鸣乡牟家营村、新民村、仙鹤社区治保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应对项目内的全部采购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要求对规定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2、治保服务时间:2019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 3、治保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按月考核,次月支付,即上月考核结算后于次月10日前拨付上月治保服务费。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以后本项目合同签订3日前向采购人缴纳,缴纳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法企业,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须在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设置有分公司或办事处。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公告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0日下午17时00分止。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要参加投标,请登录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 (未在系统中成功提交《报名信息表》不得参与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6月12 日10 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邑县鹤鸣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大邑县鹤鸣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邑县鹤鸣乡牟家营村村民委员会 大邑县鹤鸣乡仙鹤社区居民委员会 大邑县鹤鸣乡新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大邑县鹤鸣乡 邮编:611339 联系人:冉女士 电话:***-******** 大邑县鹤鸣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 201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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