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包头市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包头市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信访局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9〕9151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Y-ZFCG-SZ-2019-081
采购目录:货物类/其他货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二)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三)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四)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五)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七)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八)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06月03日 11:15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1日 17:00
工作时间上午8:30~14:00下午14:30~18: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9:2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9:20
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委政府信访局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采购人联系人:杨春利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2*****143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王蓉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MD5=c6d0c********fde83e940fc6bdb3e87" target="_blank">招标公告6.3.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2,378,729.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工程1.0MCU
********工程1.0业务管理平台
********工程1.0录播服务器
********工程1.0高清会议终端
********工程1.0拼接屏
********工程1.0实物展示台
********工程2.0高清摄像机
********工程1.0高清终端
********工程1.0大屏幕
********工程2.0电视机
********工程2.0全向麦克
********工程1.0防盗门
********工程5.0桌面终端
********工程2.0平板电脑
********工程2.0移动端软件
10304895工程2.0无线上网卡
10304902工程1.0上联路由器
10304909工程1.0核心交换机
10304912工程1.0网络主动安全防护系统
10304915工程3.0涉密计算机
10304919工程1.0涉密专用彩色激光一体机
10304922工程3.0涉密一体机配套软件硬件
10304925工程2.0接访终端坐席
10451999工程1.0运维费用
10452043工程1.0辅助材料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委政府信访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信访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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