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坝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记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9-06-03 17:20:01
招标项目编号:ZDYR-CDZB-
********边坝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由边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边发改发【2019】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边坝县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建设全自动回流排氧站、中心供氧管网系统、中心吸引站、中心吸引管网系统、压缩空气站、压缩空气管网系统、手术室二氧化碳和氮气系统、智能护理通讯系统、病房终端设备及配套设施、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站、手术室吊塔及ICU吊桥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二)建设地点:边坝县县城;
(三)计划工期:4个月;
(四)质量要求: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需满足本次招标所需范围);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包括所有成员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相应行政区域内的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五)具有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并注册在本公司,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由具备上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应超过2家。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牵头人必须与成员单位一同报名,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以牵头人名义提交。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6月03日至2019年6月10日,每日10:00至12:30;15:30至18:00(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顺延)前携带以下资料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昌都市玛塘名居一栋2单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面售不接受邮寄(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售后不退)。
1、报名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2、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时含各成员单位);3、资质证书副本(建筑装饰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报名及投标时提供);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联合体时含各成员单位)和投标报名人员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7、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8、投标报名人员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本公司在职人员并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报名时间的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前推6个月)单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的凭证及身份证原件;9、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10、企业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以上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无线胶装成册,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4日15时30分以前送至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为牵头单位的法人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以及本人身份证件同时参加现场。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等原件参与开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边坝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昌都市玛塘名居一栋2单元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178*****579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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