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互联网出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湖北医药学院互联网出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湖北医药学院互联网出口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按照鄂采计[2019]-12701号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医药学院的委托,拟就湖北医药学院互联网出口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北医药学院互联网出口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人民币68万元,即为最高限价,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即无效。
三、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8个月。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磋商供应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法人授权的负责人)证明,磋商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由于本项目属于电信行业,允许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本采购项目。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
1、 2019年6月4日起至2019年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不接待)在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七栋27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资格证明资料,每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整,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2、需提供资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的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6月19日9:00时,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七栋27楼)。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2019年6月19日9:00时,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七栋27楼)。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医药学院
联 系 人:徐争 电话:****-*******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人民中路3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涂缘 电话:****-*******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七栋2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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