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可拆装暖式蔬菜大棚招标公告
鑫磊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可拆装暖式蔬菜大棚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宣化县鑫磊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可拆装暖式蔬菜大棚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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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290********002 | ||||||||||||||||||||||||||||||||||||||||
招标内容: | |||||||||||||||||||||||||||||||||||||||||
宣化县鑫磊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可拆装暖式蔬菜大棚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化县鑫磊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可拆装暖式蔬菜大棚项目招标人为宣化县鑫磊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及扶贫,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可拆装暖式蔬菜大棚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宣化区西庄子村,占地20亩,建设5个暖棚。2.项目编号:DFHB-ZB-********.项目名称:宣化县鑫磊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可拆装暖式蔬菜大棚项目4.招标内容:可拆装暖式蔬菜大棚5.采购数量: 5个暖棚6.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7.资金来源:扶贫及自筹8.本项目预算金额104.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经销商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 3.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只能作为一个投标主体参与投标,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2018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2018年3月至今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6.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截图 7. 投标人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银行汇单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资质,须提供2016年至今的所投产品的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6-04 09:00至2019-06-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bzjk.86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06-25 14: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登录hbzjk.86ztb.com平台,在线提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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