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研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农业科研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大丰盐土大地现代农业科技园

大丰港盐土农业科研综合楼工程

BT项目招标公告


本工程经大丰市发改委批准立项,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BT方式建设,由江苏大丰盐土大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投资建设单位。根据市政府的最新指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江苏大丰盐土大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招标范围(即BT承包范围):大丰港盐土农业科研综合楼工程土建、装饰、市政、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及各类重要材料采购。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丰港盐土农业科研综合楼工程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

2、工程地点:大丰港区。

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5000万元。

4、工期要求:按江苏省现行工期定额执行。

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五、投资方式:BT(建设——移交)。

1、本项目为1个BT项目招标。

2、建设管理主体:江苏大丰盐土大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回购主体:江苏大丰盐土大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回购期:三(3)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即开始回购。

5、回购款支付比例: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即为回购起始年。第一年支付4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30%,每年按季度平均支付。

6、回购基数:最终按政府审计部门(大丰市审计局)审定的决算总价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申请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最近年度的工商年审。

2、投标申请人的最新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3、投标申请人2009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2009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4、投标申请人2009年经审计的对外长期投资额不超过净资产额的50%。

5、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从本工程招标公告截止之日始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所需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投标时不允许更换。

7、投标人在具有上述工程施工能力的同时,须具有相应的融资能力,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自愿向招标人提供1000万的融资款。中标人的融资款从资金到账之日起算三年内返还。该项资金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交到招标人指定帐户。融资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未中标人的融资款在开标结束后2日内无息退还。

8、资格预审合格的外省(直辖市、自冶区)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应将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资格(资质)手续原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放入一号标书内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未递交者,其标书作无效标书处理。

9、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凡具有投资建设本招标项目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但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七、为保证招标人能够选择合适的投资人,本项目要求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三家(含三家),不能满足时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在网上直接下载“报名授权委托书”、“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并于2010年12月17日至2010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2010年12月27日15:00至16:00之间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大街2号2楼)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并参加资格预审,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1)、(2)、(3)、(4)、(5)、(6)、(7)、(8)项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

(2)已填写的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原件,一式两份;

(3)投标申请人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投标申请人提供200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项目经理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B类);

(6)项目经理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含项目经理至少3名)2010年1月以来在本单位向劳动或人事保险部门交纳的保险证明原件;

(7)与上述第(6)条中人员相一致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组主要成员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8)满足“六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原件材料直接装入报名袋中,同时各项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与资格预审文件一并装订,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九、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了解、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十、招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和《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联系人: 联系人:沙洪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7*****099

联系地址:消防支队戴庄路中队3F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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