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职业学院防暴装备警用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第二次公告
长江职业学院防暴装备警用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第二次公告
根据鄂采计【2019】-13354号计划备案号和 /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长江职业学院就防暴装备警用器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编号:长职招【2019】-16号
(二)项目名称:防暴装备警用器械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3.46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谈判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 1
(2)项目包名称:防暴装备警用器械采购
(3)类别:货物
(4)用途:防暴
(5)数量: 约10套
(6)简要技术要求:防爆装备柜、逶明PC方盾面罩防暴头盔、安保防护背心(硬质)等设备采购。
(7)采购预算:3.462万元
(8)期限(交货期):7天内供货到位、验收合格
2. 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该包谈判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一)获取时间:2019-6-5至2019-6-1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918号,明德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报名表原件,包含以下内容(格式自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授权代表姓名、 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四、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918号,明德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二)截止时间:2019-6-13 14: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从发布公告次日开始计算)。
六、联系事项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长江职业学院
地址: 武汉洪山区楚雄大街918号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
传真:/
七、信息发布媒体(一)长江职业学院官网
长江职业学院
201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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