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乾坤湾政府关于镇区及景区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可研编制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延川县乾坤湾政府关于镇区及景区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可研编制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川县乾坤湾镇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川县乾坤湾政府关于镇区及景区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可研编制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乾坤湾政府关于镇区及景区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可研编制的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9-085
三、采购人名称:延川县乾坤湾镇
地址:延川县乾坤湾镇
联系人:王胜利
电话:137*****67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川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延川县乾坤湾政府关于镇区及景区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可研编制的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镇区及景区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可研
项目用途: 镇区及景区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可研
采购预算: 22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谈判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出示其身份证件);3、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证书;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05 08:00:00至2019-06-1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期间须携带第六条所提及的资质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一套,未在我中心取得谈判文件的投标文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9 10:0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6-19 10:0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财政局一楼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
3、开户银行: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心街分社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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