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米
项目编号:JNGP/2010/X0320(S)-1-1
报价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要求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国标一级大米 (新米) | 20斤/袋 | 4000袋 |
备注 | 1、大米包装袋上需印有以下字样:“凝聚每份爱,情暖万家心”、市慈善总会会徽、济宁市慈善总会、济宁市民政局、网址:WWW. ********.COM,电话: *******。(字样见附件) |
合计(元) | 大写: 小写: |
交货时间 |
免费质保期 |
备注:
欲响应或参与济宁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首先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办理网上登记注册,然后提供工商注册相关原件、税务登记相关原件、法人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以上证照均为通过相关部门年检的有效证书,非法人无需提供法人证书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由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报价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经济宁市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系统查询并审核通过。如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相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
二、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
1、所报价格含包装费、运送费
2、交货地点:12县市区慈善总会。
3、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专业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报告;
四、报价文件以密封形式报送并附所报产品的样品(未提供或缺项者均视为不响应本次项目要求,不予评审;所提报样品不合格者,不予评审);
五、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六、供应商报价时须提交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00元)
6.1 谈判保证金必须由报价单位的单位账户交纳,以分支机构、个人或其他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交纳现金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6.2 缴费账户:
账 户: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市运河支行
地 址:济宁市琵琶山北路贵和花园酒店向北路西
6.3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提供银行缴费凭证;
七、未成交单位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谈判保证金时须携带报价单位开具的退还谈判保证金收据,并注明:
交款单位名称: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收款事由:退还JNGP/2010/X0320(S)-1-1谈判保证金
八、付款方式:
项目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90%,剩余10%在货物使用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四周内一次付清。合同价款凭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验收单及付款通知书由采购人通过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向成交单位支付。
九、履约保证金
9.1 本次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
9.2 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给采购执行机构。
9.3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1日 上午10:00
联系人:雷西法
地 址: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服务窗口政府采购服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