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甘肃”门户网站云服务购买及系统迁移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甘肃”门户网站云服务购买及系统迁移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 招标编号:
采购人: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代理机构:
采购预算:(万元)285.3

一、项目名称: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国·甘肃”门户网站云服务购买及系统迁移项目


二、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中国·甘肃”门户网站计划迁移至甘肃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实现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数据共享、安全可靠、规范管理、服务高效。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规定,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预算金额:预算每年95.1万元,服务期3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货商名称: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53号(电信第二枢纽B区4-7层)

联系人:梁延

联系电话:177*****606

五、专家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1:赵子文 兰州理工大学教授、高级工程师

“中国·甘肃”门户网站是甘肃省人民政府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的重要媒体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中“要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实现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各省(区、市)要建设本地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我省审计厅等多个部门的门户网站均部署于甘肃省电子政务云平台,省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系统也部署于该云平台,为了更好地做好集约化建设,节约成本,保证各系统数据交换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本项目由甘肃省电子政务云平台的服务商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中国·甘肃”门户网站云服务购买及系统迁移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

论证专家2:兰 威 中国通信服务集团甘肃公司高级工程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的要求,拟开展“中国·甘肃”门户网站云服务购买及系统迁移项目。该项目计划将“中国·甘肃”门户网站迁移至甘肃省电子政务云平台。

对“中国·甘肃”门户网站系统和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系统等各系统进行统筹考虑、集约化建设,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建设,在建设模式上符合国家和甘肃省的政策要求,在技术上有利于实现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数据共享、安全可靠、规范管理、服务高效。将“中国·甘肃”门户网站迁移至甘肃省电子政务云平台的方案合理可行。

甘肃省电子政务云平台是由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指导,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云平台,承载着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系统等与“中国·甘肃”门户网站对接的系统,客观上是唯一符合“中国·甘肃”门户网站系统建设要求的云服务平台。因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规定,本项目的开展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供应商为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论证专家3:韩金仓 兰州财经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长、教授

“中国·甘肃”门户网站是甘肃省人民政府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的重要媒体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要求,政府网站要“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实现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同时要求集约化,部署的云平台应具备较高的安全环境和较强的维护能力。目前,我省审计厅、水利厅、商务厅等多个部门的门户网站已部署于甘肃省电子政务云平台,省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库等也部署于甘肃省电子政务云平台。为了实现集约化平台,保障门户网站数据交换的便捷性和可操作性,数据的安全性和维护性,本项目由甘肃省电子政务云平台的服务商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

“中国·甘肃”门户网站云服务购买及系统迁移项目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

六、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

联系人:徐通

联系电话:****-*******

八、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处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96号
联系人:张瑜
联系电话:****-*******

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处,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迁移 云服务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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