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桂林区域性综合业务接入机房工程澄清公告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桂林区域性综合业务接入机房工程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桂林区域性综合业务接入机房工程
二、项目编号:XZZBF*******A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5月17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联系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新建区三号小区生产办公综合楼
联系人:邓元剑联系电话:139*****594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3号金源城?金源悦府35号楼25层号
联系人:蒋萍萍 电话:134*****300
五、更正事项及内容:
1、本项目原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更正,现已将正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重新上传公布,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上传公布的文件为准。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原定为2019年6月10日9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区西城中路69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1号开标室,现更改为2019年6月19日9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区西城中路69路创业大厦西辅楼)9号开标室。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顺延。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款“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且无本章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的相应情况的。投标总价应小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并且工程量清单中带有★的项目实行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现将带有★的项目以附件形式公布,由潜在投标人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领取。:****************6.pdf">带★项目清单.pdf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款“本工程增值税计税方法” 【备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落实政府补助类建设工程项目增值税相关政策的通知》(桂国税发〔2016〕147号)、《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桂建标[2018]14号-自治区住建房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8】14号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试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现更改为:【备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落实政府补助类建设工程项目增值税相关政策的通知》(桂国税发〔2016〕147号)、《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0号)。
5、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1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
___1)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3)GB50854-2013《房屋建设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4)GB50856-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5)GB50854~50862-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 6)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 7)201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费用定额; 8)2014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 9)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等我区现行的各忖业工程消耗量定额; 10)桂建标[2015]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 11)桂建标[2016]16号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12)桂建标[2016]17号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13)《关于调整安装市政等工程费用定额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建标[2013]47号)等我区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文件规定; 14)本工程施工图纸。 15)现行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16)2018年第8期《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信息价。信息价中未刊载信息价的材料参考桂林市信息价或市场预算价格计算。
现更改为:
(1)《计价规范》及《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3、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4、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5、201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6、《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8〕19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15〕5号);7、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8、《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9、《关于营改增后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桂造价[2016]7号);10、《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除税价计算适用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造价〔2019〕10号);11、《关于规范铝合金门窗 塑钢门窗 幕墙计价及相应信息价发布的通知》(桂造价〔2018〕6号) ;12、《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和检验试验配合费计取方式的通知》(桂建标〔2009〕7号);13、工程设计施工图,招标文件,地质勘察报告;14、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桂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市工信〔2016〕92号)15、投标人必须考虑部分材料在工程所在地采购不到等因素(例如:蒸压加气砼砌块、电缆、设备、保温、装饰装修等材料),结合工程所在地的情况进行投标报价,因投标人未考虑或考虑不全面而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6、检验试验费暂估价74632.19元,节能检测费暂估价53501.70元,该项不作为竞争费用,检验试验费、节能检测费由建设单位和检验试验机构另行结算,或按实签证在结算时按实调整。17、电梯工程总承包服务配合费暂为2500元,按电梯工程中标价的1%计取;18、气体消防、消防报警材料为甲供材,具体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其中甲供材料的采购保管费率按0.5%计,该项不作为竞争费用;19、其它项目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本工程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合计的10%计取。暂列金额明细表中金额均不作为竞争费用,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报价时,按清单明细表统一金额填写。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该项验收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其费用以实际发生数额进行结算。
6、招标文件中原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二)投标函附录表”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
序 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专用合同条款1.1.2.4 | 姓名: | |
2 | 工期 | 协议书二 | 日历天 | |
3 | 缺陷责任期 | 专用合同条款1.1.4.5 | ||
4 | 发包人支付担保 | 专用合同条款2.8 | ||
5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专用合同条款4.2.1 | ||
6 | 分包 | 专用合同条款4.3 | 见分包项目情况表 | |
7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专用合同条款11.5 | 元/天 | |
8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专用合同条款11.5 | ||
9 | 质量标准 | 专用合同条款13.1 | ||
10 | 预付款额度 | 专用合同条款17.2.1 | ||
11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专用合同条款17.2.2 | ||
12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专用合同条款17.4.2 | ||
…… | ……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现更改为: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
序 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专用合同条款3.2.1 | 姓名: | |
2 | 工期 | 协议书二 | 日历天 | |
3 | 缺陷责任期 | 专用合同条款15.2 | ||
4 | 发包人支付担保 | 专用合同条款2.5 | ||
5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专用合同条款3.7 | ||
6 | 分包 | 专用合同条款3.5 | 见分包项目情况表 | |
7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专用合同条款7.5.2 | 元/天 | |
8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专用合同条款7.5.2 | ||
9 | 质量标准 | 专用合同条款5.1 | ||
10 | 预付款额度 | 专用合同条款12.2 | ||
11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专用合同条款12.2 | ||
12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专用合同条款15.3 | ||
…… | …… |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7、招标文件中原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 ||||||||||
建设规模: | 币种:人民币 | |||||||||
一 | 投标总造价:(二)+(三)+(四)+(五) | (元) | ||||||||
二 | 投标报价:(1+2+3) | (元) | ||||||||
其 中 | 1 | 建筑工程 | (元) | |||||||
2 | 安装工程 | (元) | ||||||||
3 | 市政工程 | |||||||||
三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元) | ||||||||
四 | 规费: | (元) | ||||||||
1 | 社会保险费 | (元) | ||||||||
2 | 其他 | (元) | ||||||||
五 | 增值税/税费(备注:采用一般计税法时,请投标人填写增值税金额;采用简易计税法时,请投标人填写税费金额) | (元) | ||||||||
六 | 扬尘防治费((一)×0.8%) | (元) | ||||||||
承诺工期 | 天(日历日) | |||||||||
承诺质量等级 | ||||||||||
主 要 材 料 用 量 | 钢材 | (T) | ||||||||
水泥 | (T) | |||||||||
商品砼 | (M3) | |||||||||
(M3) | ||||||||||
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5086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规定作为建安费之外的费用单列。 | ||||||||||
投标单位:(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现更改为:
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 ||||||||||
建设规模: | 币种:人民币 | |||||||||
一 | 投标总造价:(二)+(三)+(四)+(五)+(六)+(七) | (元) | ||||||||
二 | 投标报价:(1+2+3+4) | (元) | ||||||||
其 中 | 1 | 建筑工程 | (元) | |||||||
2 | 安装工程 | (元) | ||||||||
3 | 市政工程 | (元) | ||||||||
4 | 园林绿化工程 | (元) | ||||||||
三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元) | ||||||||
四 | 规费: | (元) | ||||||||
1 | 社会保险费 | (元) | ||||||||
2 | 其他 | (元) | ||||||||
五 | 增值税/税费(备注:采用一般计税法时,请投标人填写增值税金额;采用简易计税法时,请投标人填写税费金额) | (元) | ||||||||
六 | 暂估价 | (元) | ||||||||
七 | 暂列金额 | (元) | ||||||||
八 | 扬尘防治费((一)×0.8%) | (元) | ||||||||
承诺工期 | 天(日历日) | |||||||||
承诺质量等级 | ||||||||||
主 要 材 料 用 量 | 钢材 | (T) | ||||||||
水泥 | (T) | |||||||||
商品砼 | (M3) | |||||||||
(M3) | ||||||||||
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5086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规定作为建安费之外的费用单列。 | ||||||||||
投标单位:(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技术标暗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编制时应按以下章顺序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进行说明: 总体概述;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总体布置;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质量保证与承诺; 新技术应用与承诺等方面进行说明。 现更改为: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编制时应按以下章顺序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进行说明: 第一章 总体概述; 第二章 主要施工方法 第三章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第四章 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第五章 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总体布置; 第六章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第七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八章 质量保证与承诺; 第九章 新技术应用与承诺等方面进行说明。 |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以上更改相应执行,文件相同处做一并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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