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宝山工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急供水(兼回灌)深井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备案;3、该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合同额200万元(含)以上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投标人员情况表为准;4、具有经上海市建交委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6、投标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社保缴纳记录;7、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大于60分(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hjjw.gov.cn电子版《诚信手册》----公众版打印并盖单位公章);8、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9、本项目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宝山工业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急供水(兼回灌)深井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9-4339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回灌井凿井和安装工程等。 5、交付地址:宝山区金石路88号 6、交付日期:12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福利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6-04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6-12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上传以下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1、营业执照副本;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6、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承诺书;7、本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hjjw.gov.cn查询、打印、盖公章)原件;8、在沪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分结果(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hjjw.gov.cn电子版《诚信手册》----公众版打印并盖单位公章)。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6-04 17:00:00至2019-06-12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报名初审:本项目报名初审时间与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保持一致,投标人须持有网上报名原件及复印件至现场审核,未在期限内通过现场审核视为报名无效。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6-26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6-26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28号8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28号8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须提供投标文件纸质版本(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递交即可),纸面版本必须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注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见前附表)不得拆封字样;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1000元/本;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工本费缴纳至代理单位,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后需投标单位自行录入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如因录入投标保证金不及时等问题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如因电子采购平台(网站系统原因)等造成无法开标的,招标人有权推迟开标时间,并将书面通知发放给各供应商,由此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市计划用水办公室)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261号5楼 |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双城路828号8楼 | 邮编:200081 | 邮编:200999 | 联系人:王运华 | 联系人:董佳智 | 电话:***-******** | 电话:182*****520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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