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横琴(国际)中医药创新中心涂料招标公告
仁和横琴(国际)中医药创新中心涂料招标公告
仁和横琴(国际)中医药创新中心项目
涂料专业分包工程
招 标 文 件
工程名称:仁和横琴(国际)中医药创新中心
招 标 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标书编号:仁和横琴项目-010
发标时间:2019年5月26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第二章 招标文件………………………………………. 7
第三章 投标文件编制…………………………………. 9
第四章 投标文件递交…………………………………. 10
第五章 开标……………………………………………. 10
第六章 评标、定标……………………………………. 10
第七章 合同授予………………………………………. 11
第八章 附件……………………………………………. 12
第一章投标须知1 | 工 程 概 况 | 工程名称 | 仁和横琴(国际)中医药创新中心 |
2 | 工程地点 | 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大道南侧 | |
3 | 工程设计单位 |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4 | 工程建设单位 | 珠海横琴仁和养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5 | 工程监理单位 | 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6 | 工程施工单位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7 | 工程类型 | 办公楼 | |
8 | 工程概况 | 仁和横琴(国际)中医药创新中心项目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三塘村西侧。场地占地总面积约39001.57m2,总建筑面积122041.64㎡,拟建物包括11栋科研楼及二层地下车库。 1、本次招标工程总建筑面积122041.64㎡,(含地下室2层56047.63㎡),1#科研楼地上3层,高度17.35m;2#、5#科研楼地上10层,高度约47m,;3#、4#、6#、7#科研楼地上10层,高度约56.8m;8#、9#、10#、11#科研楼地上3层,高度约19.9m;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 |
9 | 招标方式及范围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0 | 招标内容 | 仁和横琴(国际)中医药创新中心项目涂料工程按业主提供的仁和横琴(国际)中医药创新中心项目施工图纸所包含的腻子涂料工程等和其它相关配合甲方、建设单位指定的施工内容。包括甲方指定分包的配合工作以及现场责任区的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设备的二次倒运及所有成品及周边邻近建筑、道路的保护。 | |
11 | 承包方式 | 1、招标人将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发包给中标人。投标人采用包人工、包材料、包施工及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措施、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包利润、规税费包、包风险的综合单价方式投标承建。 2、投标人的包干单价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利润、规税费、风险、地方管理费等。包括且不限于用于全面完成承包范围内所包含所有相关各项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其中涂料以建设单位指定的品牌为准)、机械费、燃油费、机械维修及大修费、雇员及机械设备保险费、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场内转运及外运费用、施工期间扰民处理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以及各种风险等一切费用在内。 3、安全文明施工费及不可预见费已包括除设计变更、建设单位认可的签证用工以外的所有用工,乙方计取包干费后,现场所有一切零星用工均不予认可。 | |
12 | 投标对象及要求 | 1、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专业水平、管理能力、配套管理制度,良好的施工业绩,完善的施工组织管理体系,服务意识好、综合管理水平高、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内,涂料工程施工要求的合格分包商。 2、投标人须在送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未提交保证金则算作废标处理。(特别提醒: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必须为公对公账户,缴纳保证金到招标方账户时用途必须注明为“仁和横琴(国际)中医药创新中心项目涂料工程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结束,保证金不予退还,后果自负),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15日之内退回。(账号:****************0259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 |
13 | 资金来源情况 | 业主拨付进度款 | |
14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5 | 工期要求 | 1、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完工日期:(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总工期:天(暂定)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按照甲方的书面通知开工,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开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所有损失。 3、乙方必须按甲方和建设单位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対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实,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总工期可能会拖延,在甲方多次要求整改均无明显改进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天内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已完造价20%的违约罚款。 | |
16 | 质量要求 |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2、确保整体工程取得广东省优质工程,争创广东省建设金匠奖。 3、如质量达不到要求,由投标人承担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
17 | 安全文明、CI要求 | 1、达到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2、争创广东省AA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3、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国家和珠海市政府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全体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确保整个施工期间伤亡事故指标为零,轻伤事故为零,实现安全生产“五无”,即“无重伤、无死亡、无火灾、无中毒、无坍塌”。安全措施投入达到珠海市安全施工标准要求,必须做好安全教育交底,并严格落实实施。 5、现场文明施工等各方面达标:认真执行国家和珠海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并且不得低于业主合同内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
18 | 进度款的支付 | 1、预付款:无预付款; 2、工程量申报:乙方在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申报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包含洽商、变更及罚款等资料);甲方项目在接到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本工程量申报月结月清,作为支付工程的依据,具体工程款支付方式,按以下第3条。 3、进度款支付: 3.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进度款: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已完产值的 75 %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已完产值的90%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法按照甲方的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执行。 3.2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3个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工程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给乙方,留5%作为保修金。 3.3、质量保修款在保修期满(两年)后,根据保修情况扣除因乙方保修不力造成的建设单位对甲方的各种罚款和由甲方垫付的保修费用后,剩余款一个月内无息支付。保修金不足,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索。 招标方支付工程款时,需投标方先提供合格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 |
19 | 材料、机械的供应 | 包工、包料、包机械(外墙涂料限定品牌为:左敦、立邦、申纽丽、STO、多乐士;内墙乳胶漆限定品牌:立邦、多乐士、华润、嘉宝莉、三课树;) | |
20 | 评标定标办法 | 先候选中标,再议标确认 | |
21 | 中标人劳务实名制的执行(详建二三通(2013)20号文件) | 1.按要求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 2.现场所用的劳务人员全部按招标人劳务实名制管理流程要求进行管理,包含提交劳务花名册、劳务人员入场教育考试、与每一个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每一个班组签订班组承包协议、办理实名制IC卡、配合项目日常考勤、按照政府要求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向项目部上报真实的工资发放表等劳务全过程管理的相关手续。 | |
22 | 中标人履约担保 | 为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同时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按附件7:《分包单位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和《华分*******号关于处理分包单位履约保证金的通知》要求执行),工程竣工验收本协议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标、定标
第七章 合同授予
第八章 附件
1.2、除1.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二、踏勘现场
2.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按本工程所述地点,自己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及一切责任事故。
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现场资料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本工程截止到目前暂时没有地质勘探报告及施工平面图,因此,投标人应综合考虑现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2.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三、招标答疑
3.1、各投标人应于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将有关招标的疑问电子版E-mail至招标人(*******@qq.com)邮箱,招标人将汇总所有问题后统一作答并传真至各投标人,该答疑自动成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各投标人在收到招标答疑后请按答疑的页脚要求填写回执并在填写公司名称处加盖公章,传真至招标人。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填写回执的,招标人有权中止对该投标人的任何答疑。
四、招标文件的修改
4.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4.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3、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五、注意事项
5.1、中标人不得提出任何超出本标书中条款的要求。
5.2、本标书所有的附件与本标书具有同等效力。
5.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合同条款执行。
5.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招标人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谁中标,未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索赔等不利于招标人的事宜。
5.5、投标人为本次投标引起的任何费用,招标人不予承担。
5.6、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投标书(含投标书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书)(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和签订合同及工程管理的授权范围,须加盖公司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资质,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等(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6、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架构。(须加盖公司公章)
7、以上人员相应从业资格的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8、投标人施工的涂料工程业绩情况介绍(需提供签订合同的复印件、甲方联系人电话等证明材料),施工本工程能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及建议,此两项作为评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9、施工实施方案(包括质量、安全、进度)
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11、以上资料均需签字盖章,盖章签字的文件在扫描后与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一起作为附件上传,若中标则签订合同前须提交以上资料原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一、交标时间:以网上平台时间为准,逾期交标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标书。招标人有权拒收没有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标时间如有调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第五章 开标一、开标方式:不公开开标。
第六章 评标、定标一、评标组织:评标由评标小组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评标原则:在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投标报价依次从低到高排名,原则上排除投标报价排名靠后30%的报价单位,在询标期间重点考虑投标报价排名靠前30%的合理报价单位,以合理低价中标,但招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最终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不接受查询,不与未中标者解释。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2、未按要求密封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4、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填写而未填写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技术标经评标小组评审为不合格的;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函和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
11、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12、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13、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1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15、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的;
16、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他商务条款的;
四、投标书的澄清
1 、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通知投标人澄清投标书上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包括单价和分析资料,投标人应及时提交不得拒绝。
五、差错的修正
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所有计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当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有差异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同时对合价予以修正。
3、当各子项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以子项价为准,修正合价。
4、当网络平台上报价与盖章签字文件上的报价有差异时,以签字盖章文件上的报价为准。
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投标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的,则其投标书不予评审。
第七章 合同的授予一、中标通知书
1、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 天内,投标人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如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提出超出本标书规定条款的要求并在本标书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合同的签订
本工程分包合同以招标人提供的合同版本为准,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标方中标后应立即与招标方有关部门办理业务手续,签定合同及时进场,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不得提出附加条件或一些不合理要求以及拒绝提供履约保证金,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三、承诺和担保
1、中标人承诺已经充分理解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及需签订的合同条款,并承诺承担上述文件中规定的中标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各种风险。招标人不承担总包方、由业主、非总包方、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停窝工、停缓建等原因给中标人造成的各种损失,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书面通知中标人自行安排劳动力、材料去向。
2、为保证中标人全面履行本合同,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缴纳金额(按附件7:《分包单位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和《华分*******号关于处理分包单位履约保证金的通知》要求执行),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无息退还。中标人履行不力时,中标人承担违约处罚,所有因中标人原因产生的费用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够的将单独向中标人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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