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公告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公告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L(ZB)2019G1001

采购代理机构: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 20

第四章、评审办法 .34

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37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3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32556部队的委托,根据根据法律规定,现对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L(ZB)2019G1001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20409.41元整。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潜在供应商可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以企业CA锁登录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及邮购。

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6月12日下午17:30分止。

八、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及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方式: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6月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6月12日下午17:30分止,由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缴纳电子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费后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版,并打印报名成功回执。

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费250元,售后不退。

3、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以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lggzy.org.cn)打印报名成功回执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接收响应文件。

九、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2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lggzy.org.cn)自行查看。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6月17日上午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4号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报名成功回执和磋商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具体磋商评标室另行通知),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2556部队

地址:桂林市

项目联系人:姚助理联系电话:185*****026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桂区临桂镇鲁山路25号芳洲花园9幢3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37*****768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4日
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L(ZB)2019G1001

2

3

磋商供应商资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3

4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3

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总金额

13.2、磋商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中公布的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3.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20409.41元。

13.6、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13.7、最后磋商报价超出本采购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

15

保证金

15.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92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15.2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15.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lggzy.org.cn)自行查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均视为无效保证金,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磋商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磋商供应商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确保按时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7

16.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

8

16.2

响应文件

装订要求

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1.1条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供应商名称。

9

16.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或密封章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0

16.7

响应文件包封袋上标记

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采购

项目编号:HL(ZB)2019G1001

采购代理机构: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磋商供应商名称:

在2019年6月17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此处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

16.8

磋商供应商公章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磋商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磋商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磋商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2

18.1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9时30分。

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递交报名成功回执和磋商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按要求递交以上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响应文件。

13

18.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14

19.1

磋商小组的组成

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有关专家3人。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招标采购单位从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

15

19.2

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9.2.2、磋商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具体磋商评标室另行通知)。

19.2.3、磋商参加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

16

20.2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7

23.4

成交人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2)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18

27

成交结果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27.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27.2、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19

28

合同履约担保

经采购人确认,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20

29.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

21

29.3

合同备案存档

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22

30

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23

32

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一、总则

1、适应范围

1.1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采购;

项目编号:HL(ZB)2019G1001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招标采购单位”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供应商”是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3、“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项目”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2.7、实质性要求:标注★号项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3、磋商供应商资格

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条内容。

4、磋商费用

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条内容。

5、联合体磋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质疑和投诉

6.1、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6.2、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3、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4、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5、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投诉。

6.6、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格式详见附件。

6.7、质疑联系部门: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37*****768

7、转包与分包

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特别说明

8.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标价也相同的,由评审小组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本项目的核心产品详见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8.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5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投标产品被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计算方式见“评标办法”);

成交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8.6根据财库〔2017〕14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6.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8.6.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6.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文件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构成

⑴ 竞争性磋商公告;

⑵ 磋商供应商须知;

⑶ 货物采购需求;

⑷ 评审办法;

⑸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⑹ 响应文件格式。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在磋商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10.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本磋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自行登录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3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发布更正公告的同时,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供应商应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考虑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未登录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查看澄清或者修改的,造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废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4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5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10.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自行登录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未在进行查询的,造成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1、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如为联合体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牵头人出具);

(4)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7条的规定交纳,附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5)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供应商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或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的除外);

(7)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提供,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或为自然人的除外);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9)技术规格偏离表(必须提供);

(10)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免费保修期、交付使用期、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

(11)“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货物采购需求要求提供);

(1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13)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4)环保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5)供应商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16)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

(17)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8)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9)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投标产品如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应如实申明,如提供虚假申明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有,请提供);

(20)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如有,请提供);

(2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22)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以上有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必须于本项目截标前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可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齐或更正的,响应文件无效。其余由供应商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

11.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1.3、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磋商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总金额

13.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3.2、磋商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磋商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等全部费用;磋商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3.4、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条。

13.5、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勘误修正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供应商需签字确认。

13.6、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13.7、最后磋商报价超出本采购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14、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2、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但磋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15、保证金

15.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92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15.2 、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15.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lggzy.org.cn)自行查看。

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15.4 对未足额、按时交纳保证金的,均按未交纳保证金处理,并由磋商小组现场核定该响应文件无效。

15.5 保证金的退还均以转账形式(无息)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除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原件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15.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其他严重扰乱采购程序的。

16、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6.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

16.2、响应文件装订: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1.1条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供应商名称。

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6.4、响应文件正本须由磋商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磋商供应商应写全称,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6.5、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16.6、磋商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6.7、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采购

项目编号:HL(ZB)2019G1001

采购代理机构: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磋商供应商名称:

在2019年6月17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8、本磋商文件中描述磋商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磋商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磋商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磋商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须有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

17.2、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的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8.2、磋商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

18.3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对本公司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确认签字或由供应商推选的供应商代表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18.4、除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8.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19、磋商小组组成及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组成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条。

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

19.2.1、磋商时间: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2、磋商地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3、磋商参加人员: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20.1、磋商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0.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20.3、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20.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磋商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磋商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20.5、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                        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1、评审程序及磋商要求

21.1、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保管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21.2、磋商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1.3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4磋商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

21.5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

21.5.1在进行资格性审查时,磋商小组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21.5.2审查流程:

21.5.3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

21.5.4查看主页 “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

21.5.5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如发现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无效处理。

21.5.6将相关资料打印存档。

21.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由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磋商顺序分别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中,磋商小组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1.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

21.8、最后报价

21.8.1根据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1.8.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书面退出磋商。

21.8.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21.9、综合比较与评价

21.9.1 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9.2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提示磋商小组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21.9.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含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标报价相同的,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时,按服务建议方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供应商。若仍相同时,则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21.10、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

21.11、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21.1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2、本磋商项目是以采购预算总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可以不予以评审。当全部最后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密封形式重新报价。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2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23.3第二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23.4成交人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成交人进行信用查询:

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②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④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2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无效:

(1)未按15条款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3)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7)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服务期及其他服务内容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8)供应商未就“服务采购需求”中所磋商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的;

(9)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11)未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

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

26、磋商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27、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

27.1、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7.2、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

27.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五、签订合同

28、合同履约担保

28.1、经采购人确认,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29、签订合同

29.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2、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磋商的全部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9.3 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六、其他事项

30、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32、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说明:

一、本表中的品牌规格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规格型号替代。

二、“货物采购需求”中的 “★”为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项号

货物名称

技术需求(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及配置)

数量

1

高清多点控制单元(MCU)

1、采用一体化嵌入式设计,支持ITU-T H.323、H.320、SIP协议,全面支持720p、1080p高视频和宽频语音,支持32路E1终端接入能力。要求能与中心现有的MCU无缝对接。

1套

2

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1、分体式高清视频会议终端,支持H.264 High Profile、H.264 SVC协议,支持1080p60fps+1080p60fps高清视频和宽频语音,具有优异的视音频质量和稳定可靠等特点,含双流、三显、横幅、字幕、短消息、WEB视音频监控等功能,支持4路高清视频输入,4路高清视频输出,同时具备1路标清视频输入和输出。配置E1接口,支持E1/4E1组网。

2、配置1个镜头,配置1个麦克风

5台

3

高清液晶无缝拼接屏

1、屏幕尺寸规格:46英寸4*3,液晶背光:垂直直射LED;分辨率:1920X1080、对比度:4500:1;

2、亮度≧500cd/m2,亮度均匀性≧85%.,色域覆盖率≧36%,白平衡误差Δu’、Δv’不高于±0.020;

3、双边物理拼缝≦1.7mm;外观尺寸1020*574.6mm。

4、支持电源模块、拼接模块热插拔,提高设备保养和维护便利性。

5、大屏应采用3D高画质图像数字处理技术,即3D数字梳状滤波和3D数字图像降噪技术,大大消除图像细节的杂波干扰、边缘锯齿现象,并提供3D降噪和空间降噪软件证书复印件;

6、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液晶拼接屏需提供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

7、为确保产品质量,拼接屏需能通过国家权威机构检测,并提供3C认证复印件;

8、为确保产品质量,拼接屏厂家需提供FC,CE,ROSH等认证证复印件;

9、液晶屏控制系统需提供无线控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10、液晶屏控制系统需提供手机联动控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11、为了确保液晶屏无色差,液晶屏厂家需提供自动降躁调色差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12、为了确保产品质量,液晶屏厂家需提供IP6X防尘等级和抗震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13、为了确保产品质量,液晶屏厂家需提供自动温控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12块

4

高清液晶无缝拼接屏

屏幕尺寸规格:49英寸4*3,液晶背光:垂直直射LED;分辨率:1920X1080、对比度:4500:1;

1、亮度≧500cd/m2,亮度均匀性≧85%.,色域覆盖率≧36%,白平衡误差Δu’、Δv’不劣于±0.020

2、双边物理拼缝≦1.8mm

3、外观尺寸1075.6*605.8mm

4、★支持电源模块、拼接模块热插拔,提高设备保养和维护便利性。

5、大屏应采用3D高画质图像数字处理技术,即3D数字梳状滤波和3D数字图像降噪技术,大大消除图像细节的杂波干扰、边缘锯齿现象,并提供3D降噪和空间降噪软件证书复印件;

6、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液晶拼接屏需提供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

7、为确保产品质量,拼接屏需能通过国家权威机构检测,并提供3C认证复印件;

8、为确保产品质量,拼接屏厂家需提供FC,CE,ROSH等认证证复印件;

9、液晶屏控制系统需提供无线控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10、液晶屏控制系统需提供手机联动控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11、为了确保液晶屏无色差,液晶屏厂家需提供自动降躁调色差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12、为了确保产品质量,液晶屏厂家需提供IP6X防尘等级和抗震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13、为了确保产品质量,液晶屏厂家需提供自动温控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12块

5

解码矩阵

1、输入4路HDMI,输出12路HDMI。

2台

6

前维护液压支架

1、正面维护,每个拼接屏可单独弹出和推入,不影响其它屏正常使用;节省机房空间,节约装修成本和投资成本;

靠墙安装,不占用背部和侧面空间,积木式安装,支持无限拼接;结构可做成壁挂式,嵌入式,落地式,灵活安装设计,体积小,不变形,易运输,费用低,配套齐全,无须另购其他配件。

1套

7

大屏机柜

冷轧钢板,拼接屏专用。

1套

8

机柜

42U机柜

1台

9

可调频真分集无线话筒(一拖二)

1、使用UHF740-800MHz频段,频率可调,发射功率可调。

2、集成中央处理器CPU的总线控制,配合数字液晶界面显示,操作自如,性能出众。

3、采用多级窄带高频及中频选频滤波,充分消除干扰信号。

4、设有回输啸叫抑制减弱功能,能有效减少回输啸叫。

5、多重噪音监测电路,具有较强的抗干扰特性。

6、空阔最大使用范围150米以上。

1台

10

智能数字会议系统主机

1、符合IEC 60914 国际标准;

2、会议控制主机最多可连接128台会议单元,通过会议扩展主机,一套会议系统最多可接入4096台会议单元;

3、8芯航空插头连接,“手拉手”连接方式;

4、具有同时发言人数限制(1/2/3/4/5/6)设置功能;

5、具有投票表决,发言限制等数据管理功能;

6、4.3寸TFT真彩屏/触摸屏:图形化界面设计,所有的功能项及设置操作信息以及单元工作的基本信息一目了然,设计美观时尚;触摸屏操控方式,让人机交互极具人性化;

7、可以调整系统的时间和屏幕显示点亮时间,实现节能运行;

8、系统显示字幕中/英文两种语言可选择;

★9、可设定VIP代表发言单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彩页、官网和功能截图等)),VIP单元在已开启的话筒总数不超过20台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开启而不受会议模式限制,最多可设置30台VIP单元;

10、支持FIFO、NORMAL、VOICE、FREE、APPLY五种会议模式;

11、内置DSP数字音效处理器,包括低频切除、移频器和均衡器等;

★12、可以全程会议录音,有自动录音和手动录音两种录音方式可选;

13、具有单元检测功能,具有自动检测和手动检测两种检测方式;

★14、具有发言定时和定时发言结束提醒倒计时功能。发言定时功能可以设置单元的发言时间,也可关闭发言定时,即不做限制;

★15、主机集成了摄像跟踪系统,有不少于4个HDMI高清视频接口和不少于4个BNC标清视频接口,可实现自动摄像跟踪功能;(为了保证会议室录制视频时系统的可靠性此项功能非外部扩展,投标时提供产品接口图并标识文字佐证))

16、具有一个RS232串口,可实现与中控系统的无缝连接;一个RS422串口,连接摄像头控制线,实现对4个摄像头的集中控制;

17、8芯DIN航空母座:一个翻译主机连接口,一个扩展主机连接口,三个会议单元连接口;

18、莲花插座:两个辅助音频输入接口,可连接播放器设备等;两个辅助音频输出接口,可连接专业功放;两个报警音频输入接口,可连接来自消防中心的告警音频信号;

19、卡隆插座:为辅助音频输出接口,与两个辅助音频输出莲花插座(LINE OUT)并联输出,连接专业功放;

20、具有+5V告警触发电压输入接口,与报警音频输入接口结合实现紧急告警强插功能;

21、具有TCP/IP网络协议下的RJ45接口,连接网络,通过PC端软件控制系统的全部功能;

22、外壳采用全金属材料设计,线路与外壳都加强了与地线的连接,具备接触式10kV,空气式15kV的抗静电能力;

23、高档的外观设计,2U标准机箱,可安装在19英寸标准机柜;

★24、为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必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对该设备所搭建系统进行的性能测试、电磁骚扰特性的检测报告。

1台

11

桌面式发言主席单元

1、符合IEC60914国际标准;

2、纯发言会议单元;

3、自带2米专用8芯DIN高密线缆,带一个航空公头插;

4、驻极体心型指向性电容式拾音器,带双色指示灯环(红色/绿色)。发言为红色,申请发言为绿色;

5、采用旋钮式插头话筒杆,迷你型麦克风,带有麦克风防风罩,话筒杆长度有315mm、320mm、415mm、430mm可选,有黑色、银白色可选;

6、话筒杆在休会期间可以拆卸,方便设备维护和保存;

7、具有内磁式高保真扬声器,打开话筒后自动静音,不易产生啸叫;

8、3.5mm的立体声耳机插口可连接耳机,耳机音量可调

9、超强的抗手机干扰能力;

10、具有话筒开关键,主席单元有主席优先键;

11、具有按键签到功能;

12、每个会议单元都有独一无二的ID编号;

13、配合摄像头,使用会议控制主机或PC控制软件设置后可进行摄像自动跟踪;

14、配合控制主机,单元有自我检测功能。检测的项有:按键、话筒、LED指示灯和内置扬声器;

15、单元为无源设备,由系统主机供电,输入电压为24V;

16、具有自动调节均衡功能,能抑制啸叫,当话筒打开时,本机扬声器自动关闭,防止声音回输;

17、话筒开启时具有提示音,可设置提示音的开关状态;

18、通过主机设置,主席单元具有优先权功能(可将所有代表单元静音或关闭)、讲台模式(主席单元始终处于打开状态)

19、主席单元具有批准代表的申请发言功能;

20、主席单元不受发言人数限制可自由开启;

21、主席单元具有全权控制会议秩序的优先功能;

22、主席单元的连接位置不受限制;

23、"手拉手"或"T型"、"+型"连接模式。

2台

12

桌面式发言代表单元

1、符合IEC60914国际标准;

2、纯发言会议单元;

3、自带2米专用8芯DIN高密线缆,带一个航空公头插;

4、驻极体心型指向性电容式拾音器,带双色指示灯环(红色/绿色)。发言为红色,申请发言为绿色;

5、采用旋钮式插头话筒杆,迷你型麦克风,带有麦克风防风罩,话筒杆长度有315mm、320mm、415mm、430mm可选,有黑色、银白色可选;

6、话筒杆在休会期间可以拆卸,方便设备维护和保存;

7、具有内磁式高保真扬声器,打开话筒后自动静音,不易产生啸叫;

8、3.5mm的立体声耳机插口可连接耳机,耳机音量可调;

9、超强的抗手机干扰能力;

10、具有话筒开关键,主席单元有主席优先键;

11、具有按键签到功能;

12、每个会议单元都有独一无二的ID编号;

13、配合摄像头,使用会议控制主机或PC控制软件设置后可进行摄像自动跟踪;

14、配合控制主机,单元有自我检测功能。检测的项有:按键、话筒、LED指示灯和内置扬声器;

15、单元为无源设备,由系统主机供电,输入电压为24V;

16、具有自动调节均衡功能,能抑制啸叫,当话筒打开时,本机扬声器自动关闭,防止声音回输;

17、话筒开启时具有提示音,可设置提示音的开关状态;

18、通过主机设置,主席单元具有优先权功能(可将所有代表单元静音或关闭)、讲台模式(主席单元始终处于打开状态);

19、主席单元具有批准代表的申请发言功能;

20、主席单元不受发言人数限制可自由开启;

21.主席单元具有全权控制会议秩序的优先功能;

22.主席单元的连接位置不受限制;

23."手拉手"或"T型"、"+型"连接模式。

10台

13

专业立体声功放

1、双声道立体声专业功率放大器;

2、有双声道、单声道和BTL桥接三种输出方式供选择,输出方式开关选择;

3、每声道音量单独可调;

4、立体声工作最小负载阻抗为4Ω,BTL工作最小负载阻抗为8Ω;动态功率强劲,可实现低阻抗驱动;

5、备有XLR和6.35mm两种信号输入接口,使用灵活方便;

6、内置温度补偿技术,高温下仍然维持稳定的工作状态;

7、具备智能保护模式,具有短路保护、直流保护、电源通断多种保护和告警功能;

8、内置先进的整机模拟限幅式保护,即使在过载失真时也不会对您的扬声器系统造成损害;

9、各通道都配备LED工作状态指示,低噪声设计;

10、电源采用先进的防冲击保护设计,无论功率再大也不会对交流电网电压及音响产生冲击;

11、额定输出/每声道,8Ω150W;

12、额定输出/每声道,4Ω250W;

13、额定输出/桥接,8Ω500W;

14、输入灵敏度1.2dBV。

2台

14

会议壁挂音箱

1、频宽(-10dB)90Hz-20,000Hz;

2、灵敏度(1m,1W)90dB;

3、最大声压级(1m)103dB;

4、输入阻抗8欧;

5、系统输入功率20W;

6、结构组成5.5′低音×1(低、中频);

7、2.5′高音×1(高频);

适应环境温度-10℃~+40℃。

9、竞标人提供设备生产企业《中国名优产品》证书,需有(公共广播系统、多媒体音视频会议系统、智能音响系统、AI赋能会议系统)等文字

8只

15

16路调音台带编制输出

1、 16路单声输入;

2、 通道3段均衡;

3、一组辅助发送,一组返回;

4、60mm高精度对数式衰减推子;

5、AGREA高级话放;

6、256 DSP效果器;

7、七段主控均衡;

8、一组立体声输出;

9、+48V幻像电源;

10、USB录音,播放功能;

11、通道哑音功能。

1台

16

8路调音台带编制输出

1、 8路单声输入;

2、通道3段均衡;

3、一组辅助发送,一组返回;

4、 60mm高精度对数式衰减推子;

5、 AGREA高级话放;

6、 256 DSP效果器;

7、 七段主控均衡;

8、 一组立体声输出;

9、 +48V幻像电源;

10、USB录音,播放功能;

11、通道哑音功能。

1台

17

电源时序器

1、独立的八路大功率电源输出,万能插座,可满足多种三级的电源插座,如国标插座、美标插座以及欧标插座等;还可满足二级欧式的圆头插座;

2、单路最大输出为10A,总输入电流容量16A;

3、八路通道开关状态可由面板控制操作和显示;通过面板一键开关,可时序关启通道,实现时序功能;

4、开机时由前级到后级按顺序逐个启动各类设备,关机时由后级到前级逐个关闭各个设备,有效的统一管理控制用电设备,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

5、电源输出:8路,万能插座

6、单路负荷:10A

7、控制方式:手动顺序启动、短路信号触发控制。

8、电源容量:总容量220V,16A

9、输入电源:AC220-240/50Hz

10、时序间隔:1.5s

2台

18

数字前级音频处理器

1、96KHz采样频率,32-bitDSP处理器,24-bitA/D及D/A转换;

2、2输入6输出,可灵活组合多种分频模式,高、低通分频点均可达20Hz~20KHz;

3、提供USB和RS485接口可连接电脑,通过RS485接口可最多连接250台机器和超过1500米的距离外用电脑来控制;

4、直接用面板的功能键和拔轮进行功能设置或是连接电脑通过PC控制软件来控制,均十分方便、直观和简洁,单机可存储30种用户程序;

5、可通过面板的SYSTEM按键来设定密码锁定面板控制功能,以防止闲杂人员的操作破坏机器的工作状态;

6、每个输入和输出均有6段独立的参量均衡,调节增益范围可达±20dB,同时输出通道的均衡还可选择Lo-shelf和Hi-shelf两种斜坡方式;

7、2×24LCD蓝色背光显示功能设置,6段LED显示输入/输出的精确数字电平表、哑音及编辑状态;

8、每个输入和输出均有延时和相位控制及哑音设置,延时最长可达1000ms,延时单位可选择毫秒(ms)、米(m)、英尺(ft)三种;

9、输出通道还可控制增益、压限及选择输入通道信号,并能将某通道的所有参数复制到另外一个通道并能进行联动控制;

10、可以通过USB接口或RS485接口连接中控来控制矩阵和通道的哑音;

11、可以分功能锁定,实现数据保密;

12、输入通道可调噪声门。

2台

19

无线会议麦克风一拖四(2手持+2坐席)

1、使用UHF740-800MHz频段,频率可调,发射功率可调;

2、集成中央处理器CPU的总线控制,配合数字液晶界面显示,操作自如,性能出众;

3、采用多级窄带高频及中频选频滤波,充分消除干扰信号;

4、设有回输啸叫抑制减弱功能,能有效减少回输啸叫;

5、多重噪音监测电路,具有较强的抗干扰特性;

6、空阔最大使用范围150米以上。

1套

20

无线会议麦克风一拖四

1、PLL双频道锁相环回路设计;

2、UHF200频道PLL数字锁定自动通讯功能;

3、采用红外线对频;

4、话筒和接收机可自动调频或手动调频;

5、LCD液晶显示功能。

6、频率范围 600-800MHz

7、调制方式 宽带FM

8、可调范围 50MHz

9、信道数目 200

10.信道间隔 250KHz

11、频率稳定度 ±0.005%以内

12、动态范围 100dB

13、最大频偏 ±45KHz

14、音频响应 80Hz-18KHz(±3dB)

15、综合信噪比 >105dB

16、综合失真 ≤0.5%

17、工作 -10℃-+40℃

18、有效使用范围 100-150米

19、接收机方式 二次变频超外差

20、中频频率 第一中频:110MHz;第二中频10.7MHz

21、无线接口 BNC/50Ω

22、灵敏度 12dBμV

23、灵敏度调节范围 12-32dBμV

24、杂散抑制 ≥75dB

25、最大输出电平 +10dBV

26、功能显示方式 LCD液晶显示

27、工作电源 DC12V ,600mA

28、输出功率 高功率30mW; 低功率3mW

29、杂散抑制 -60dB

30、供电 2节5号1.5V喊性电池

31、使用时间 30mW时大于10个小时,3mW时大于15小时

4套

21

有源壁挂音箱

1、接口输入:平衡XLR接口和不平衡RCA插口输入

2、频宽:(-10dB):70Hz-20,000Hz

3、灵敏度(1m,1W):91dB

4、最大声压级(1m):106dB

5、频率范围:70Hz~20KHz

6、额定功率:30W

3对

22

DVD


1台

23

电视盒


1台

24

线材

音响线、视频线、网线、音频线、电源线、HDMI线等

1批

25

全系统安装调试


1项

二、商务要求:服务承诺书中与商务要求中不一致时,以商务要求为准;商务要求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

免费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免费培训;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或按厂家免保期执行,保修期除采购人特别注明外,最短不得少于12个月。保修期外零配件若损坏,成交人只收取成本费用。

2、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必要时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

3、售后服务服务过程中如有违反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扣除质保金。货物质保期超过一年的,以厂家承诺为准。

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

1、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货,且并全部安装调试合格完毕。

2.交货地点:桂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三天内预付合同金额的30%给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所有硬件设备到位后,硬件设备规格型号经过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与合同金额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支付成交合同总金额的50%货款给成交供应商;剩余20%货款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培训完成及设备正常使用后10日内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 920409.41元,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否则,不予验收。

3、超出“三包”范围的售后服务承诺,成交人在设备验收时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所中产品的供货证明原件,并携带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格文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白皮书等资料材料,以便核实相关资质和技术参数,如无以上材料不予验收。

4、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第1分项“高清视频会议终端”( 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同品牌产品。提供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其他 投标文件无效)。

验收标准

1、现场验收。

2、验收依据: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成交人的响应文件。

3、采购人对成交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逐一验收,检验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若有技术参数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不予收货,采购人有权取消采购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依据:磋商小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售后服务能力、信誉、安全性能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二、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审。

三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四、磋商小组方法: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五、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1、价格分…………………………………………………………………………………50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

对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服务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注: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进入详评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50分。

评标基准价

(4)供应商价格分 =  ×50分

供应商评标报价

2、技术分………………………………………………………………………………满分17分

(1)基本分:满分15分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完全与招标文件要求(包含非★技术指标)无偏差的得15分;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非带★技术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出现负偏差的,每偏差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

(2)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配置优于招标文件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提升一项加1分。满分2分。

3、售后服务能力分………………………………………………………………………满分5分

(1)基本分:在服务承诺方案中有明确的维护(保修)内容与范围、故障响应及到达解决等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满分1分

(2)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承诺到达故障现场时间在2小时(含)以内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满分1分

(3)提供免费培训方案的,方案中包括详细的培训人员、培训目标、课时、教材等内容的,得1分。满分1分

(4)承诺更长保修期:在满足免费保修期要求基础上,供应商承诺免费保修期每延长1年增加1分。满分1分

(5)本地化服务:广西区内有竞标品牌厂家备品备件仓库的,得2分。(以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否则不予评审。)满分2分

4、信誉分……………………………………………………………………………满分18分

(1)所投液晶拼接屏厂家提供3D降噪和空间降噪软件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得3分

(2)所投液晶屏厂家提供无线控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盖厂家公章;得3分

(3)所投液晶屏厂家提供手机联动控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盖厂家公章;得3分

(4)所投液晶屏厂家提供自动降躁调色差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盖厂家公章;得3分

(5)所投液晶屏厂家提供IP6X防尘等级和抗震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盖厂家公章;得3分

(6)所投液晶屏厂家提供自动温控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盖厂家公章。得3分

5、安全性能分………………………………………………………………………10分

(1)所投智能会议主机等音频产品投标人或投标生产厂家具有军工品质保证的国家二级保密单位资质得 5 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为准)。

(2)所投智能会议主机等音频产品厂家具有军工品质保证的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资质得 5 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为准)。

7、综合得分=1+2+3+4+5

六、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原则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含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标报价相同的,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仍相同时,按服务实施方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推荐成交供应商。若仍相同时,则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2)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4)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HL(ZB)2019G1001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

项号

货物名称

厂家、品牌、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单项合计金额(元)

③=①×②

1








2















N








50








合计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人民币(¥               元)

材料清单中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本次合同范围内的货物价款、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等全部费用。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 乙方应按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标准。

2. 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有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 新设备及管道的安装必须保证采购人的原有设备及管道无缝对接和正常使用。

4. 乙方提供本次采购的材料为未经使用的原厂全新产品。

第三条 权力保证

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2. 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 货物包装、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

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交付

1. 交付时间:_按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且不超过采购要求的时间;交付地点:广西桂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 乙方提供不符合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 乙方应将所有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用、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第六条 调试和验收

1.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的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验收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2. 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及承诺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七条 安装和培训

1. 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 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广西桂林市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 货物免费保修期为按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且不低于采购要求的时间,壹年内两次维修后更换主机。

5.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6.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必要时厂方工程师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因仪器故障影响临床工作,除质保期顺延外,还应提供同等级备用机给甲方使用。

7.售后服务服务过程中如有违反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扣除质保金。

第九条 税费

1.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三天内预付合同金额的30%给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所有硬件设备到位后,硬件设备规格型号经过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开具与合同金额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支付成交合同总金额的50%货款给成交供应商;剩余20%货款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培训完成及设备正常使用后10日内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在合同供货时间内更换,如更换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的,应按逾期交货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5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合同金额 5 ‰违约金,但违约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 5 %,超过 2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 1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金额 5 %。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每次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带给甲方的经济损失。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上级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六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 招标文件;

2. 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 售后服务承诺书;

4. 成交通知书。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名称(公章,自然人除外):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

电 话:电话: 。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

日期: 日期: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响应函(格式)

致: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L(ZB)2019G1001 ,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 (磋商单位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货物要求和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2、我方承诺已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5、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6、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磋商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响应日期:年月日

注:1、响应函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2、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3、磋商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属自然人的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自然人本人及委托代理人所交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我(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 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HL(ZB)2019G1001)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

致: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我(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姓 名)以本人名义参加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HL(ZB)2019G1001)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月日

4、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7条的规定交纳,附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5、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6、供应商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或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的除外);

7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提供,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或为自然人的除外);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声明

声明

致: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磋商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日 期: .

9、技术规格偏离表(必须提供)

附件: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项号

货物名称

磋商采购需求

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说明

技术响应情况:

1





2





3









商务要求响应情况:

1

免费保修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2

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




3

付款方式




4

其他要求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注:1.竞标人应对照“货物采购需求”注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及偏离情况(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当出现“正偏离”或“负偏离”情况时应对应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及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

2. 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

10、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免费保修期、交付使用期、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11、“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按货物采购需求要求提供);

12、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13、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4、环保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5、供应商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16、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

17、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8、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9、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投标产品如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应如实申明,如提供虚假申明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有,请提供);

20、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如有,请提供);

2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22、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附件: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设备 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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