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 | ||
品目 |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油料/油菜籽,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油料/其他油料,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蔬菜及食用菌,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蔬菜及食用菌/蔬菜,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蔬菜及食用菌/食用菌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04日22:24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06月05日09:00至2019年06月11日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06月26日08:30至2019年06月26日09: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6月26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金芹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960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楚雄市航空路3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7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楚雄市东瓜镇上章二村28幢2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招标人委托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食堂采购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YNKA-CX-2019-020
三、供货地点:按要求配送到楚雄市航空路330号。
四、配送
4.1供货方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统一指定的供货方案,专人、专车派送,现场交货并验收合格。
4.2配送周期:按采购人要求的数量、品种、时间实时配送。
五、供货服务期: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共12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采购清单及质量要求
序号 | 类别 | 品种 | 质量要求 | 备注 |
1 | 鲜菜类 | 白菜、青笋、茭瓜、青包谷、薄荷、、包心菜、胡萝卜、茨菇、青豌豆、辣椒、青菜、白萝卜、洋芋、、豌豆米、芹菜、菠菜、莲藕、苤蓝、干红豆(煮)、韭菜、苔(棒)菜、山药、红薯、灰菜(魔芋)、芫荽、茴香、香瓜、芋头(粽包芋)、豆腐干、葱、空心菜、瓜(小瓜)、香芋、豆腐、姜(生姜)、生菜、丰收瓜(洋瓜)、 茄子、西红柿(成熟)、大蒜、儿菜 、三月瓜、豆花、韭菜花、莲花白、冬瓜、蒜苗、米粉、韭黄、白花菜(洋)、黄瓜、青蚕豆、洋葱、邹皮辣、、青花菜、苦瓜、青豆(黄豆)、茼蒿菜、臭豆腐、甘蓝、丝瓜、青豆米、 豌豆尖(菜)、白蘑菇、白蘑菇、北风菌、葫芦、包谷米、圆豆(蚕豆)、牛蒡、红椒、秋葵、地莲花 芋头花 丕兰、大角菇、香菇、梨窝、人工虫草花、 金针菇、茶树菇、臭菜、马桑头、皂角牙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鲜菜类必须提供新鲜、外观、颜色、质感正常的,农药残留物不得超标(当天送达的鲜菜必须要提供有法定效力的农药残留检测证明材料),并经修捡过的半成品。若不符合要求必须退货更换,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配送方承当。 | |
2 | 调料、干菜类 | 味精、胡椒(粉)、粉丝、八宝米、卤粉、鸡精、芝麻、粉条、麦面粉、香菇、食盐、芝麻油、木耳、火锅底料、香菇根(丁)、酱油、白糖、黄花菜、料酒、小粉、草果(面)、冰糖、干红豆、蒸肉粉、紫菜、八角(面)、红糖、干蚕豆、荞面粉、蘸水、花椒(面)、豆腐皮、花生、孜然粉、乳腐、花椒油、海带(丝)、绿豆、虾(荞)片、豆瓣酱、豆豉、豆干、干辣椒(节)、烧烤辣、白醋、米醋、辣子面、五香粉、干竹笋(丝、片)、陈醋、银耳、枸杞、十三香、下饭菜、砂仁、桂皮、波扣、丁香、山奈、苏子、干大豆、豌豆粉 | 1、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供调料及干菜要求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应符合国家食品质量的有关规定,不得是过期和四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合格证)产品。不接受转基因材料,或以转基因材料制成的食物原材料。 2、包装上必须注明品牌、生产厂商及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质保期、生产批号,并在显著位置标注SC认证标志。 | |
3 | 水果类 | 苹果、香蕉、桔子、椪柑、鸭梨、 香梨、火龙果、梨、西瓜、哈密瓜、木瓜、菠萝、桃子、杨梅、桂圆、荔枝、芭蕉 | 1、所配送水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当年应季水果。必须保证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色泽光滑、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果品须表皮洁净、色泽新鲜、无异味、品质好,不得供应霉变或变质变味的水果。当天送达的水果必须提供该批次水果的法定检验检测证明材料及产地证明。 | |
4 | 肉类 | 猪腿肉、猪五花肉、 猪排骨、 猪筒子骨、 猪肝、 猪板油、牛肉、 鸡肉、鱼、羊肉、火腿、猪小脚 、猪碗口、猪前夹、猪肚、鸡翅中、鸡脚、鸭胗、鸡胗、鸭脚、胖头鱼、鸡脯肉、鸡脚筋、掌中宝、千叶豆腐 | 1、必须保证供应肉品为屠宰厂当天屠宰且新鲜的肉类,当天送达的猪肉上必须盖有卫生检验检疫章及相关纸质屠宰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按压无水迹,品质好。 2、鲜肉类必须提供当日宰杀的新鲜肉,无激素药残,无食品添加剂,肉质鲜嫩有弹性,肉类颜色正常,感观好,不得提供冷藏的肉充当鲜肉。 3、杜绝提供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猪肉不能有种猪、母猪肉。 | |
5 | 大米 | 一级粳米 | 符合(GB1354-2009)一级粳米质量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 |
6 | 粮油类 | 纯菜籽油、大豆油、调和油(非转基因)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所供桶装非转基因菜籽油达到国标GB1536-2004三级(含三级)以上标准,色泽、气味、口味正常,供应每一批次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该批次检验报告或出厂检验报告,所供产品必须与样品相符。 2、包装要求:产品包装应符合GB/T 17374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为安全健康食品,所供食品有包装的,包装需清晰反应食品的理化指标。 | |
7 | 奶制品 | 纯牛奶、酸奶 | 1、饮用奶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标准》必须执行《GB25190》-2010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必须执行《GB19301》-2010标准,不准用复原乳生产。 2、饮用奶不添加任何防腐剂,采用常温保存,规格为200ML盒装奶。 | |
8 | 蛋类 | 鸡蛋、鸭蛋、皮蛋 | 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每枚不少于60克,常温情况下,保质期达15天。 |
七、付款方式:每月中旬、下旬(遇节假日顺延)分两次按招标人与供货商双方确认的本月的实际供货品种及数量进行结算转账支付。
八、采购预算资金:中标后根据实际供应情况据实结算。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9.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9.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9.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2 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9.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采购项目供货需求的投标申请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9.2.2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良好;具有稳定的产品质量,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在参与招投标、配送和服务过程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9.2.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地方标准,当天送达的鲜菜必须是品质良好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9.2.4投标人必须承诺设置固定的符合要求的仓储场所和运输车辆等相关配套设备;投标人还需对所有投标物品提供清晰的彩色食物样品图片作为评标参考。
9.2.5投标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2.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5至2019年6月11日, 持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到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800元/份,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十一、保证金缴纳方式:
11.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以转账形式交纳至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师,电话:139*****933)。
11.2公司名称: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文山腾龙支行帐 账号:5300 1677 1360 5051 8778。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9时00分,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12.2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8时30分—9时00分(北京时间)。
12.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前将纸质投标文件与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递交到开标现场,确保投标文件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
13.4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会议室。
12.5同时投标人须缴纳800元的招标文件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
邮编:675000 地址:楚雄市航空路330号
联系人:胡建梅
电话:139*****722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科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楚雄市东瓜镇上章二村28幢25号
联系电话:137*****111
联 系 人:邱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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