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大道二码头河提护栏修复招标公告

滨江大道二码头河提护栏修复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询价比选文件

津白沙采询(2019)4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白沙镇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滨江大道二码头河提护栏修复”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采购要求及商务要求

投标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滨江大道二码头河提护栏修复

详见附件1

29213.6元

600元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1、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无。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19年6月4日。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下载。

3、投标地点:白沙镇人民政府七楼会议室。

4、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9年6月6日09时00分。

5、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9年6月6日10时30分。

6、开标时间:2019年6月6日10时30分。

7、开标地点:白沙镇人民政府七楼会议室。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现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元整,未交纳者作弃权处理。以上保证金交“江津区白沙镇财政局”以其出具的收据为准,未中标的在十日内转帐或现金付给相关单位。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有关规定

1、各投标人只对本项目作完整唯一报价。

2、超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采购中同时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完全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六、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于2019年66日前书面提交。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组成及装订要求:

1、投标人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一)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经济文件

投标文件按照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第二部分 商务资格文件

投标文件按照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1、装订:经济文件、商务资格文件分别装订成册。

2、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鲜章,且标注有正、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正本逐页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文件应当按要求签字和盖章。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鲜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装订、制作、签署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经济文件、商务资格文件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文件所属部分。所有密封袋封口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无效。

3、超过规定时间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八、中标人的确定

(一)开标

1、开标在询价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采购中心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则上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发布补遗公告。

3、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4、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5、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询价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6、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评标

采取最低价评标法确定中标人,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采购人以现场随机抽取方式决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三)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5%(含5%)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候选人。否则,将重新组织采购。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加入黑名单,2年内不再接纳该投标人参与白沙镇采购中心相关采购活动。

(四)中标结果公示和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采购结果在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前往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资质证明原件进行审验,审验通过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若审验未通过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五)投标人投标文件未充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使用虚假材料、恶意方式质疑和不履约等行为的处理规定:

1、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何一项,投标人将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采购人将不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和通过任何方式寻求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文件使其无效投标变更为有效投标)。

2、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机构将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在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停止其参加江津区政府采购活动等。

3、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六)签订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九、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1、投标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8、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十、终止询价采购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存富

电 话:***-********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肖锐

联系电话:181*****673

附件1:采购内容、采购要求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滨江大道二码头河提护栏修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采购数量

施工要求

滨江大道二码头河提护栏修复

河提护栏修复

河提防撞栏杆80米

上杆为?100不锈钢压光面,中杆下杆为?60不锈钢压光面,中间连接件采用成品马钢连接件;?10膨胀螺栓固定。250后混凝土墩利用防撞混凝土墩做,中间连接件刷防天蓝色调和漆两遍。

二、项目内容

三、验收

1、护栏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共同清点、确认质量,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护栏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合格证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参数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在安装护栏之后试用期间所出现的问题要得到解决。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试用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供应商提供的护栏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产品安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量保证期:一年

2.售后服务内容

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电话咨询。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损坏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护栏的正常使用;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护栏,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同样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的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维护服务。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商务资格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特定资格条件的资料

正本/副本

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经济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二○一九年 月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分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必须打印,不得手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投标人”处至少应加盖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公章。

正本/副本

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商务和资格部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二○一九年 月

(一)投标函(格式)

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询价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九、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询价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

年月 日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采购中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五)书面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致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采购中心: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七)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

按采购文件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标签: 民政 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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