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路记忆一条街建设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古城路记忆一条街建设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灵寿县古城路记忆一条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古城路记忆一条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核字【20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绿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绿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合作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灵寿县绿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灵寿县古城路记忆一条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1.2工程地点:灵寿县城区,东至小东关村圣府桃园小区,西至松阳河新区安置一区,南至工业路,北至大石桥。 2.1.3资金来源:灵寿县绿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合作解决。 2.1.4建设规模: 一期工程占地40045.17平方米(折合60.07亩)。 建设40栋明清及民国商业建筑,基底面积13776.63㎡,总建筑面积31390㎡;新建牌坊、廊亭及钟楼各一座。 室外工程:铺装面积17932㎡,绿化面积8010㎡,铺设河边路2400平方米以及给水工程、电气工程(亮化)、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排水工程、消防工程。 淤泥河景观提升工程:进行砌石护坡、北侧河道扩宽、护坡绿化、亲水平台、桥梁工程、橡皮坝工程、污水工程、电气工程(亮化)等,建设桥梁2座,橡皮坝1座,安装河道栏杆798米。 项目容积率0.78,建筑密度34.4%,绿化率20%。 2.1.5总投资:21184.22 万元。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工期要求:300日历天(30日历天内出设计、预算、评审) 2.1.8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河西片区、河西室外工程、淤泥河景观提升工程的设计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河东片区、河东室外工程的设计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9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 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 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 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 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 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最终结果以开标前五日内查询为准)。2.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最终结果以开标前五日内查询为准)。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6年6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需提供书面承诺。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同一标段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最终结果以开标前五日内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05 09:00至2019-06-12 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500元/份/标段,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6-25 09:30,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绿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灵寿镇建设大街2号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军创园1号楼2单元1902室
邮编:

050000

邮编:050000
联系人:

焦震

联系人:江丽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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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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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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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sjz_jyzb@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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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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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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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古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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