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原四季镁厂土地租赁经营权(七年期)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原四季镁厂土地租赁经营权(七年期)交易公告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原四季镁厂土地租赁经营权(七年期)转让公告 | |||||
公告号 | 鹤产权公【2019】07号 | ||||
转让产权名称 |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原四季镁厂土地租赁经营权(七年期) | ||||
挂牌价格(元) | 租赁金额:每年租金为80458.00元;第一年租金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鹤壁市大河涧徐沟煤矿鑫源建材中心 | 主管部门 | 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人民政府 | ||
住所(地址) | 鹤壁市淇滨区观景大厦7楼 | 负责人 | 廉计林 | ||
注册资本 | 单位性质 | 集体分支机构 | |||
持有标的产权比例 | 本次转让标的租赁期 | 7年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位于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政府东400米路南,该宗地总面积为20045.29 平方米(具体以测量图为准),土地的性质为集体所有 。 | ||||
产权转让行为备案机关 | 淇滨区大河涧乡政府 | ||||
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名称 | 河南华英咨询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淇滨区大河涧乡财政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9年5月29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5月17日 | ||||
全部标的评估值 | 80458.00元 | ||||
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 | -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自2019年6月5日起至2019年6月19日17:00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采用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 第一年租金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二及第七年度租金支付截至期限为:上一年度租期到期60日前一次性付清。 | ||||
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1、受让方为法人的,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受让方为其他组织的,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 3、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报名; 4、不接受大河涧乡列入黑名单单位报名; 5、本次转让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缴纳保证金的要求 | 规定时间内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日内)提出受让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5万元整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该宗地总面积为20045.29 平方米(具体以测量图为准),土地的性质为集体所有 。该宗地西北角地块3825.82平方米和西南角地块4400平方米(具体详见测量图)现在因为存在第三方占用及原有租赁合同未到期情况,甲方暂时无法向乙方移交上述土地,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实际使用土地面积计算租金,其余地块的租金以甲方向乙方办理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合同到期、无赔偿和不违约的无息退还保证金。合同到期,乙方应于十日内退清房屋,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清理,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其余披露信息详见租赁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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