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郡11期二期地暖招标公告

剑桥郡11期二期地暖招标公告



二期地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股份公司)采购管理方针,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区域)二期地暖(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为剑桥郡11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建设地点为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建设面积:200000平(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等)。

2.2招标内容:地暖分包,详见招标清单。

2.3招标结果适用范围:剑桥郡11期一标段总承包工程、工程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项目/城市/区域/时间区间等信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分包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可以根据项目需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截止2019 年 6 月 8 日,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4.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cscec.jc.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4.3说明:已在“云筑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对应的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进行报名。“云筑网”(网址http://cscec.jc.yzw.cn)。

5.资格审查

5.1资格免审: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人可以免去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1)。

(2)。

(3)。

5.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原件(正副本均可),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使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证明原件,格式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在 /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职管理人员证明资料(投标企业办公场所权属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原件、管理人员花名册),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使用。

(4)中建股份公司下属单位提供的合作业绩证明文件原件,要求有中建股份所属分子企业的采购部门签字盖章确认。

(5)投标单位资信等级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6)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列必须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

以上1-2项资料为通用要求,适用于所有招标情况,3-6项根据具体招标品类进行选用。

5.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2019 年 6 月 9 日至2019 年 6 月 10 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资格审查地点: 剑桥郡11期一标段总承包项目部 。

(3)投标人应携带相应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无效。

(4)提供虚假资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6.招标文件的发放

6.1发放时间:暂定 2019年 6 月 8 日。

6.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发布电子版(电子版/书面版)。

6.3发放对象:招标人招标工作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

6.4发放渠道:

(1)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人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cscec.jc.yzw.cn)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2)书面版招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相关证明材料等)领取招标文件。

6.5招标文件收费:本次招标不需要(需要/不需要)收费,每位投标人元,费用主要用于本次招标会务组织需要,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7.1投标保证金额度:0 万元。

7.2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以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7.3投标人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凭证,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7.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2)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收据和投标人收款账号信息,由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投标人。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招标履约完毕后,经中标单位申请,招标人核实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单位。

7.5投标人因参与本次投标所发生的其他任何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9年 6月 15 日时分至时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6 月 15 日时分,地点为。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固安县

邮 编:

联 系 人:杜佳栗

电 话:186*****52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9年 6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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