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康复疗养中心老药房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告
桂林康复疗养中心老药房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告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876168.41 元(其中:预算价 696625.24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37206.37 元,规费 74911.34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68857.41 元,其他 6053.93 元),增值税 66980.28 元、其他税金 445.18 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7009.35元。
[经审核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696625.24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37206.37 元,规费 74911.34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68857.41 元,其他 6053.93 元),增值税 66980.28 元、其他税金 445.18 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7009.35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后:工程量清单重要20子项(带◆号)
备注:如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带◆号的重要子项与招标控制价公布的不符,则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为准。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桂林康复疗养中心(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
2019 年 06月 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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