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铝合金模板租赁招标公告
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铝合金模板租赁招标公告
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
铝合金模板租赁招标文件
(编号:CSCEC2B-XN-YZYY-ZCZLZB-002)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
1.2项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映日路与雪松路交叉口
1.3项目规模:建发央著二标段项目总用地面积80463.65平方米,二标段用地面积约31909平方米,二标段建筑面积约167857平方米,其中地上129997平方米,地下室37860平方米。6#、8#、10#、11#栋为49+1层纯剪结构住宅,地下室为两层。
1.4建设单位: 长沙兆禧房地产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本次招标内容: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铝合金模板租赁招标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仅为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铝合金模板租赁,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3.1 发标时间:
3.1.1 20年月日领取招标文件。
3.1.2 20年月日 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送至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年月日时。
收件人:陶李联系方式:185*****465 邮箱:********9@qq.com
技术负责人: 曹建发联系方式: 186*****990邮箱: ********3@qq.com
地 点: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项目部
3.3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中标人及其所有投标人。
4、产品质量标准:
详见《铝合金模板租赁合同》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5.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5.1.2第二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5.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5.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6.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6.2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6.2.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换发三证合一后的新证,则仅需提供换发后的带有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的新营业执照即可)、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企业荣誉证书、企业相关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等。
6.2.2、企业基本情况表
6.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6.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2.5有关资信证明资料(企业资料);
6.3密封:
6.3.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6.3.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6.3.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7、投标注意事项:
7.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拟签合同内容、周边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材料质量、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7.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7.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8、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8.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8.2投标文件未密封;
8.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8.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8.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8.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8.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9、评标:
9.1本次铝合金模板租赁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商务标、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9.2经济标评审: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9.3招标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商务标、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9.4招标人不承诺本次招标结果为一家中标,可能是多家中标。
10、其它:
10.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2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收到的最低价格,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0.3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11、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
11.1、产品名称、材质、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具体详见合同中报价书附表)。
11.1.1所报价格为不含税综合单价,不含税综合单价为包含到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工地指定场地的所有费用,综合单价包干,铝合金模板的租赁费包含但不限于租赁费(含铝模板及铝模板装配所必须的钢撑、销钉等构配件的费用,不包含胶杯胶管费用、不含脱模剂费用)、检测费(原材检测)、设计费、加工费、仓储费、保管费、出库费、进场单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材料损耗及试验用材料损耗费用等除税金外的所有费用,税金按其合同规定的税率进行计取。(注:具体格式详见投标函)
11.1.2 投标人提供的铝合金模板必须是检验合格产品,否则一切损失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11.2.1在合同签订后如果国家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合同单价不变。
11.2.2 经甲方进行入场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铝合金模板,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所造成甲方的一切误工、窝工、延工、停工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1.2.3投标人应认真履行合同,保证铝合金模板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到优质服务。
11.3送货地点: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工地指定地点。
11.4方式、期限:(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11.5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11.6结算方式:(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11.7付款方式、时间:(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盖章) | 组织机构代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独资企业 | 上年度销售额 | |||||||||
详细地址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
发证时间 | 营业期限 | ||||||||||
生产许 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 许可证号 | ||||||||||
发证机关 | |||||||||||
被授权人情况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联系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
通讯 地址 | |||||||||||
邮编 | 电子信箱 |
注:1、本表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部分,务必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2、投标人应保证本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与事实有出入,则视为无效投标。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保修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铝合金模板租赁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投标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一、本授权书声明:我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铝合金模板租赁工程的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及经济文件,以及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执行一切与之有关的事项,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且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被委托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授权单位:(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贵单位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铝合金模板租赁招标文件,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综合考虑,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如下: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综合单价 (不含增值税) | 增值税税率(专票) | 备注 |
1 | 铝合金模板 | 铝合金模板4mm厚,每平米含量≥23~25kg | 元/m2 | |||
2 | 赔偿 | / | 元/m2 |
1.上述不含税综合单价为包含到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工地指定场地的所有费用,综合单价包干,铝合金模板的租赁费包含但不限于租赁费(含铝模板及铝模板装配所必须的钢撑、销钉等构配件的费用,不包含胶杯胶管费用、不含脱模剂费用)、检测费(原材检测)、设计费、加工费、仓储费、保管费、出库费、进场单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材料损耗及试验用材料损耗费用等除税金外的所有费用,税金按上述税率进行计取。赔偿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所租铝模板损坏(经纠正不能再利用的)及零星配件(钢撑、销钉等)不能修复或丢失的,乙方须接收缺失损坏零星配件的材料并办理退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配件单价详见附件一)对损坏或遗失的铝模板及零星配件进行赔偿。
2.在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不受市场因素的影响而进行调整,当人工费、材料费或其他事务方面的费用发生变化时,其综合单价不得进行调整,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
3.计算规则:
3.1租赁:按照甲方技术部确认并下达加工指令的深化设计图纸进行算量,算量规则按照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周转次数;施工范围: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时间供应货物时,6#、8#、10#、11#栋铝模使用范围平均周转不低于 37 层,若低于 37 层,仍按 37 层计算租赁面积。
3.2赔偿:模板有切割的,但无法得出原模板尺寸的,按照模板理论最大面积进行赔偿(模板理论最大面积赔偿费扣除剩余模板残值费)。
4.每栋楼配备铝模板及构配件数量
4.1墙、梁、板、楼梯模板各 1 套,起步板各 2 套,背楞 1套,楼面顶支撑各 3套,梁底顶支撑各 3套。
4.2拉杆体系配件(插销、销片、螺杆、螺母、垫片等):各塔楼配1层使用配件(另加损耗:插销、销片加损耗 10 %,螺杆、螺母、垫片等构配件各塔楼加损耗 10 %;
5.供货周期: 50 日历天。
6.施工过程遇增补以实际增补的铝模面积计算(增补量以进场时乙方代表,甲方工程部、技术部、物资部、商务部共同签确的实际量为准)。 若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深化图纸已下单生产完成,但因甲方原因设计变更,此部分板材无法用于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变更费用。
7.租赁期限:依甲方施工使用租赁物资实际需要的时间确定。但平均每层租赁时间不超过7天,若超过7天由双方另行协商额外费用。
8、车辆运输:乙方采取17.5米平板车运输铝模板及配件至甲方项目部,但因甲方场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卸货的,产生的二次转运费由甲方承担。若根据甲方项目要求改变车辆型号,所造成费用的增加,由甲方承担。
9、过磅费:由于甲方场地原因,无法进行车辆载重过磅的,双方可到第三方过磅,过磅费由甲方承担。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3.1本工程无预付款。
3.2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每月20日向甲方商务部提供当期结算办理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采购材料的质检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办理结算后次月的月度付款按3.3执行。
3.3工程款支付: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3.1按节点支付:次月2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已结算租赁费的75%。单栋主体结构封顶后3个月内支付相对应楼栋租赁费的100%。
3.3.2赔偿费:铝模板退场后1个月内双方谈定退场赔偿费用,赔偿费用与完工总结算一起办理。
3.3.3本项目主体封顶后,混凝土工程经监理、业主、设计院、甲方验收观感质量达到不抹灰水平后2个月内(若主体结构封顶1个月后,乙方未收到甲方关于混凝土工程达不到免抹灰通知,则视为混凝土工程达到免抹灰水平),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结算后,其结算待甲方上级公司审批完成后1个月之内全额无息支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
铝合金模板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YZYY-ZCZL-002)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铝合金模板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YZYY-ZCZL-002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租赁乙方铝合金模板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
2.工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映日路与雪松路交叉口
二.合同价款
序号 |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综合单价 (不含增值税) | 增值税税率(专票) | 备注 |
1 | 铝合金模板 | 铝合金模板4mm厚,每平米含量≥23~25kg | 元/m2 | |||
2 | 赔偿 | / | 元/m2 |
暂定合同额(不含增值税):元(大写:);增值税金:元(大写:);暂定合同额(含增值税)元(大写:)。
1.上述不含税综合单价为包含到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工地指定场地的所有费用,综合单价包干,铝合金模板的租赁费包含但不限于租赁费(含铝模板及铝模板装配所必须的钢撑、销钉等构配件的费用,不包含胶杯胶管费用、不含脱模剂费用)、检测费(原材检测)、设计费、加工费、仓储费、保管费、出库费、进场单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的材料损耗及试验用材料损耗费用等除税金外的所有费用,税金按上述税率进行计取。赔偿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所租铝模板损坏(经纠正不能再利用的)及零星配件(钢撑、销钉等)不能修复或丢失的,乙方须接收缺失损坏零星配件的材料并办理退还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配件单价详见附件一)对损坏或遗失的铝模板及零星配件进行赔偿。
2.在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不受市场因素的影响而进行调整,当人工费、材料费或其他事务方面的费用发生变化时,其综合单价不得进行调整,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合同价格10%的违约金。
3.计算规则:
3.1租赁:按照甲方技术部确认并下达加工指令的深化设计图纸进行算量,算量规则按照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周转次数;施工范围: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时间供应货物时,6#、8#、10#、11#栋铝模使用范围平均周转不低于37 层,若低于37 层,仍按37 层计算租赁面积。
3.2赔偿:模板有切割的,但无法得出原模板尺寸的,按照模板理论最大面积进行赔偿(模板理论最大面积赔偿费扣除剩余模板残值费)。
4.每栋楼配备铝模板及构配件数量
4.1墙、梁、板、楼梯模板各1 套,起步板各2 套,背楞1套,楼面顶支撑各3套,梁底顶支撑各3套。
4.2拉杆体系配件(插销、销片、螺杆、螺母、垫片等):各塔楼配1层使用配件(另加损耗:销钉、销片加损耗 10 %,螺杆、螺母、垫片等构配件各塔楼加损耗 10 %;
5.供货周期:50 日历天。
6.施工过程遇增补以实际增补的铝模面积计算(增补量以进场时乙方代表,甲方工程部、技术部、物资部、商务部共同签确的实际量为准)。 若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深化图纸已下单生产完成,但因甲方原因设计变更,此部分板材无法用于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变更费用。
7.租赁期限:依甲方施工使用租赁物资实际需要的时间确定。但平均每层租赁时间不超过7天,若超过7天由双方另行协商额外费用。
8、车辆运输:乙方采取17.5米平板车运输铝模板及配件至甲方项目部,但因甲方场地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卸货的,产生的二次转运费由甲方承担。若根据甲方项目要求改变车辆型号,所造成费用的增加,由甲方承担。
9、过磅费:由于甲方场地原因,无法进行车辆载重过磅的,双方可到第三方过磅,过磅费由甲方承担。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3.1本工程无预付款。
3.2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每月20日向甲方商务部提供当期结算办理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采购材料的质检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办理结算后次月的月度付款按3.3执行。
3.3工程款支付: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3.1按节点支付:次月2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支付已结算租赁费的75%。单栋主体结构封顶后3个月内支付相对应楼栋租赁费的100%。
3.3.2赔偿费:铝模板退场后1个月内双方谈定退场赔偿费用,赔偿费用与完工总结算一起办理。
3.3.3本项目主体封顶后,混凝土工程经监理、业主、设计院、甲方验收观感质量达到不抹灰水平后2个月内(若主体结构封顶1个月后,乙方未收到甲方关于混凝土工程达不到免抹灰通知,则视为混凝土工程达到免抹灰水平),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结算后,其结算待甲方上级公司审批完成后1个月之内全额无息支付。
3.3.4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3.4(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〇一般计税方法 〇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〇一般纳税人 〇小规模纳税人 〇其他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30%-5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发票备注栏: 项目名称: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 服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映日路与雪松路交叉口 |
注意:开票时请仔细核对信息是否正确,经办人开票信息错误导致发票无效责任自行承担。
四.质量要求与责任
4.1乙方所供铝模板需满足甲方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现行质量规范要求。
4.2乙方所供铝模板需提供货物清单、出厂质保书,质检报告、材质报告、屈服比强度报告等相关资料,且以上资料需随货同行。
4.3铝合金模板质量标准要求:按《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 386-2016)执行。
4.3.1铝合金型号:6061-T6 ,附有质检报告。
4.3.2铝合金厚度:4mm ,附有加强设计。
4.3.3钢撑、销钉等钢配件材质:Q235B 钢材,销片为Q235B 钢或/ 钢材。
4.3.4标准模板宽度:50~400mm 。
4.3.5铝模板每平方重量:23~25kg 。
4.4铝模生产制作完成在工厂预拼装,由业主、监理、设计院按下表进行出厂前检验: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备注 |
1 | 铝模板高度 | ±3mm | 用钢卷尺 | |
2 | 铝模板长度 | -2mm | 用钢卷尺 | |
3 | 铝模板面对角线差 | ≤3mm | 用钢卷尺 | |
4 | 面板平整度 | 2mm | 用2m测尺和塞尺 | |
5 | 相邻板面拼缝高低差 | ≤2mm | 用2m测尺和塞尺 | |
6 | 相邻板面拼缝高间隙 | ≤2mm | 直角尺和塞尺 |
4.5若验收时,乙方不组织现场验收或在现场验收时乙方不到场且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将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乙方认同验收结果。该结果仅为货物外观质量验收,后期使用过程中甲方可随时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查,若甲方对乙方所供货物质量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必须在2个日历天内解决,以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发现质量问题若出现争议,由双方共同现场抽样,由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查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需立马更换不合格产品,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且甲方可根据情况选择是否终止本合同,另寻供应商。
五.租赁物的交付与退还
5.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技术部领取一套供应铝模板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图纸完成甲方所需铝模板的深化设计,并报甲方技术部审批。若后期装配过程中,乙方提供的铝模板尺寸不能满足现场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的(如铝模板尺寸不符合实际构件尺寸需要替换造成的现场停窝工及多耗用的人工费用、上下车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5.2甲方在需用铝模板前45天以书面方式(本合同6.1条规定方式之一)将施工部位通知乙方,乙方应接到通知后立即准备供货的相关事宜,对于其它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提前72小时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5.3若乙方已根据甲方进度计划要求将模板生产打包完毕,但因甲方现场原因,导致进场时间延误,延误超过7天,甲方与乙方协商仓储保管费。
5.4乙方所供应铝合金模板进场前,需按照甲方要求,统一包装,卸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5.5甲方指定专人(王翔)181*****852为租(退)物资经办人,乙方指定专人为租(退)物资经办人。
5.6计量及校核: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送货人员应首先出示送货单,甲方验收人员核对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后由乙方配合卸车,由甲方签收人员(材料员)、乙方送货人员共同签署收货凭据(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单、送货单、供货小票、月度统计单或其它数量统计文件等),并注明进场的数量(以双方签字的确认的数量作为材料进场实际数量)及各种规格尺寸铝模板所占该批次来货的百分比(此数据作为甲方退料时的依据),若乙方铝模板系统到甲方工地且乙方已通知甲方进行验收,但甲方拒绝验收或已验收但拒绝在送货单上签字,超过12个小时,乙方视为甲方验收合格且同意送货单上的数量。
5.7交货时间:具体时间必须按甲方物资部计划要求分批交货;
交货地点: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工地内甲方指定地点 ;
交货方式:乙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
5.8铝模板及相应构配件(拉杆体系配件(插销(壁厚不低于3.0mm)、销片(壁厚不低于3.0mm)、螺杆(直径16mm)、螺母、垫片等)按进场实际的清点数量为准(采取过磅与点数相结合方式进行)以此开具出入库单,并以此数据作为甲方退料时的依据。
5.9每次货到甲方工地后,甲方根据“地磅计量吨数÷本次通知来货的铝模板面积”抽查乙方所供铝模板的质量。如抽检的平米综合含量与合同约定的平米综合含量不符时(实测平米综合含量误差超过-1%),则甲方按以下方式处置:
5.10乙方必须在4个日历天内重新供应符合要求的铝模板,并承担因乙方未能按甲方通知的时限供应满足甲方工程需要的铝模板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如停窝工费,业主或监理的处罚(按罚金的2倍扣除乙方的工程款));
5.11甲方选择接收本批次来货的,则本批次供应的铝模板面积按误差折损计量(即本批次铝模板计量面积=抽检的平米含量最低值/合同约定的平米综合含量最高标准(25kg/m2)*本批次实际供应的铝模板面积);
5.12货物交接前,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保管、看护,若发生遗失或损坏,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交接后由甲方负责保管、看护。
5.13退场物资的校验按以下标准执行:
5.13.1、退板时,双方可采取面积与重量相结合的方式,退场模板混凝土含量双方进行协商。租赁总面积按照双方确认的深化图纸为依据。
5.13.2其他构配件的退还,根据本合同2.3.2条计算损耗后,甲方对不足部分进行赔偿,损坏的(拉杆体系配件有细微裂痕均不计取损耗)按“附件一”单价进行赔偿(损坏件归甲方所有)或由甲方自行购买赔偿。
5.13.3铝模板退场时,甲方负责按规格、型号分类铝模及配件,并清除铝模板大块混凝土,由乙方人员进行打包(负责打包带、打包机等辅材)。货物上车过程中若需使用叉车等机械,由甲方负责配合上车,货物退场时,由甲方负责过磅费。货物交接前,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保管、看护,若发生遗失或损坏,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交接后由乙方负责。
5.14退货地点:材料退场点数在甲方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的材料堆放地进行。
5.15退场时间:甲方应积极推进铝模板退场事宜,若因甲方原因(如:劳务人员不配合铝模板下楼、分板、清理混凝土,塔吊、叉车不配合模板下楼、转运、上车等),由此造成乙方铝模板退场周期延缓的,乙方有权利进行索赔。
5.16合同履行完毕终止,或甲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及时将租赁物进行清理后退还乙方,乙方应当即时接收并向甲方出具退回租赁物的签字确认单据,退回清单应双方确认签字。
六、双方邮箱
6.1通知与送达:甲方收发文件的邮箱为:********9@qq.com ,乙方收发文件的邮箱为:;甲方和乙方确认前述联系方式均为正确并可以有效送达,与合同履行相关的重大事项双方必须以邮件方式联系确认。如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前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任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对方的,则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均由该方自行承担,且对方的所有通知均视为已合法送达。
6.1.1乙方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
电话:
邮箱:
收件人:
七、双方责任义务
7.1甲方责任义务
7.1.1甲方提供乙方货物运至施工现场所必须的道路条件,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
7.1.2甲方按照上述产品质量要求组织人员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验收。
7.1.3甲方应提前45天书面方式将所需施工部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应接到通知后立即准备供货的相关事宜,对于其它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72小时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7.1.4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
7.1.5甲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时足额的支付乙方所供货物货款。
7.1.6甲方指定专人和乙方负责人对接铝模板供应相关工作。
7.2乙方责任义务
7.2.1乙方必须持有国家相关部门审查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证书核定营业范围供应货物。
7.2.2乙方收到甲方工程货物供应计划表后,应按要求及时供应货物(遇交通管制和不可抗力情况除外),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需要。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因乙方货物自身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7.2.3乙方应按照甲方工程货物供应计划表的要求,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铝模板进行检测,负责材质试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7.2.4乙方负责材料在运输、上车过程中的安全,一切风险与甲方无关;乙方车辆及所有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并爱护甲方临建设施,注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与文明施工,进入工地现场应限速15km/h,运输车辆车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装卸、运输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交通等法律法规。如在此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临建或其他固定资产破坏损伤、人员伤亡,相应赔偿、协调责任由乙方承担。
7.2.5乙方应派专人到施工现场与甲方共同协调铝合金模板供应的有关事宜。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光膀子、随处吸烟,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按项目管理制度进行处罚。乙方人员在车辆进出甲方工地大门前,必须对车轮料斗进行清理达到卫生要求,若因未达甲方标化管理要求而被上级部门处罚,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损失(如落选全国绿色施工示范工地)、经济损失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0元/次的违约金。乙方人员在现场内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乙双方人员伤亡(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赔偿费用。乙方违反本条规定,须全部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0000元/次的违约金。
7.2.6乙方需配合甲方完善优化铝合金模板的深化设计,并就铝合金模板工程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包括铝模板系统设计配模图,安装编号图、相应的力学计算书、相关保证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产品进场验收时,乙方需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
7.2.7乙方有义务负责对铝模板安装劳务进行培训:包含基本理论知识、实践操作培训、维保培训,每两栋楼乙方派遣1名熟练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铝模板安拆,如不能满足现场施工,乙方增加技术人员以满足现场施工,每栋楼免费技术指导3层,若超过3层,甲方需乙方继续提供技术指导,乙方按照300元/工日(不含税)计取技术指导费,指导人员食宿由甲方负责。
7.2.8乙方需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所提供铝模板,按照规范要求施工,成型混凝土务必达到此标准:垂直度偏差不超过5mm,平整度偏差不超过5mm;否则后期墙面找平等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甲方按2倍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7.2.9对于甲方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铝模板变更需要,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保证甲方需求。若因甲方原因设计变更导致乙方已生产的非标准件无法适用于甲方项目,甲方按照合同赔偿价支付乙方,板材归甲方所有。
7.2.10.第三方检测费用及报告由乙方提供。
7.2.11.若在正常使用中,因为乙方提供材料自身质量缺陷造成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均有乙方全权负责。
7.2.12.乙方需提供甲方变化层的压槽(材料费),但须由甲方人员负责安装,若需乙方人员安装,乙方按照300元/工日(不含税)计取安装费。
八、租赁物品的损耗与赔偿
1.正常损耗:依据租赁物品的性质、质量,以及与租赁物品本身的质量缺陷有关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
2.维修与保养:租赁物品在甲方场地内使用过程中的保养与清理由甲方负责;由于甲方的非正常使用而发生的租赁物品的损坏,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3.丢失与损毁:租赁物品在甲方场地内使用期间发生丢失或因非正常使用导致的不能修理的实质性损毁的,甲方以本合同第二条合同价款中3.2赔偿。
九.其他约定
1.订立合同时,乙方须出具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及检测合格证明,以上为复印件并盖鲜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须注明办理租赁、签订合同、对帐结算等事宜。
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执行时,如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附件,以及双方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具有同等效力。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适用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十一.有关本协议履行的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双方确认如下:
甲方:结算办理前: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项目部;结算办理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
乙方:,邮箱:
只要甲方向乙方的收发文地址或邮箱发出了文件或工作指令,视为甲方已向乙方送达了相应的文件或工作指令,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十二.合同附件:《安全管理协议书》《质量管理协议》《廉洁协议书》
十三.本协议一式伍 份,甲方持叁 份,乙方持贰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帐 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附件1
铝模配件单价
序号 | 配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理论重量 |
1 | 对拉螺杆 | T16 | 米 | 1.5kg/m | |||
2 | 对拉螺母 | T16*40 | 个 | 0.1kg/个 | |||
3 | 垫片 | 75*75*8 | 个 | 0.25kg/个 | |||
4 | 镀锌销钉 | 16*52 | 个 | 0.05kg/个 | |||
5 | 长销钉 | 16*130 | 个 | 0.2kg/个 | |||
6 | 镀锌销片 | 3.5*70 | 个 | 0.0275kg/个 | |||
7 | K板螺丝 | 16*80 | 套 | 0.2kg/个 | |||
8 | 钢支撑 | 1900~3100mm*3mm厚/2.75mm厚 | 套 | ||||
9 | 斜撑 | 48*2000*48*900 | 套 | ||||
10 | 对拉螺杆 | T18 | 米 | 1.6kg/m | |||
11 | 对拉螺母 | T18*40 | 个 | 0.18kg/个 | |||
12 | 螺丝螺母 | 16*35 | 套 | ||||
13 | 斜撑长杆 | 2000*48*2.75/3mm厚 | 根 | ||||
14 | 斜撑短杆 | 900*48*2.75/3mm厚 | 根 | ||||
15 | 斜撑顶头 | 个 | |||||
16 | 斜撑底座 | 个 | |||||
17 | T型螺杆 | 个 | |||||
18 | 回型勾/插销 | 个 |
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方和乙方在已经签订的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铝合金模板租赁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 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是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铝合金模板租赁合同协议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协议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必须与所雇佣的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劳务合同,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留底。
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2、控制因工轻伤事故频率不得超过3‰ ,力争为零;
3、杜绝因违规、违章造成的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杜绝机械设备管理事故;
4、杜绝因生活区宿舍、库房、物资、安全用电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违章造成的火灾
事故;
5、杜绝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杜绝发生盗窃,黄赌毒,群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7、杜绝发生因恶劣天气、高温措施不到位,群体食物中毒恶性事故;
8、杜绝发生职业健康、辐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重大事故;
9、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创优,CI创优工作验收合格;
10、各项整改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 ;
11、不被新闻媒体报光通报,不被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通报处罚。
第五条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劳务承包人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对劳务承包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劳务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劳务承包人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商务部进行合同交底,签用工合同协议,技术部进行方案技术交底,工程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物资部保证材料协调供给 ,质保部进行质量管理验收,安全部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现场管控、防护、安全验收,办公室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宿舍管理。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由劳务发包人负责实施,费用由劳务发包人支付。
5、有权制止劳务承包人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劳务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费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有权拒绝劳务承包人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劳务承包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外),劳务发包人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协议,责令劳务承包人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发包人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当劳务承包人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劳务发包人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11、劳务承包人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第六条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报劳务发包人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 人以下的,设1 名专职安全员;50 人~200 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 人以上的,设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劳务发包人备案。若乙方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乙方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若专业承包单位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专业承包单位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的有关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安全纠违、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重要危险源的旁站监督工作,且认真填写相关记录。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签到或打卡。
5、 乙方安全员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如不能胜任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换人工作。
7、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8、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负责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造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这些资料报发包人备查。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未进行实名制管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
9、按照劳务发包人要求对施工班组、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劳务发包人备案), 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10、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劳务发包人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劳务发包人违章指挥。
11、承担所雇佣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须、绝缘鞋、软底鞋、手套、耳塞、口罩、反光背心,护目镜、太阳镜等,在招标人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所需费用。若分包单位不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发包人有权待其采购发放,费用在承包人月度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12、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3、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14、分包所施工作业区域不能保证临边洞口等的安全防护必须同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发包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有该分包单位支付,并可加倍处罚。
第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
1、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上报甲方,积极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故事态的扩展,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乙方先行支付费用,第一时间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并以乙方为主体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对伤亡职工及家属。
2、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3、非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费用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假设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双方承担费用原则为:
3.1 C≤2,则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
3.2 2<C≤5,则甲方承担:0.7×(C-2)万元,乙方承担:0.3×(C-2)万元+2万元;
3.3 C>5,则甲方承担:0.8×(C-2)万元,乙方承担:0.2×(C-2)万元+2万元;
4、因为乙方的责任(故意行为、自身身体疾病、严重违章、打架斗殴、擅自雇用不符合年龄和身体健康条件的人员、未能定期做好螺栓、锁销、钢丝绳的检查、保养工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5、劳务承包人不服从劳务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6、劳务承包人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劳务承包人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7、劳务承包人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劳务发包人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劳务发包人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8、劳务发包人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9、由于劳务发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劳务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发包人进行经济赔偿。由于劳务承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劳务发包人有权要求劳务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质量管理协议
(□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指分包√物资设备供货单位)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铝合金模板租赁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 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质量目标合格。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处罚条款: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接受甲方处罚外,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10000元/次的违约金。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20000元/次的违约金。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10、所有分包商为我司提供的原材料(如混凝土、钢管、模板、木方、水泥、钢筋、预拌砂浆、砖、防水卷材等等)的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视事故情况而定,我司有权对分包商收取20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分包商应承担由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11、按照《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项目质量奖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切实加强建发央著二标段主体总包工程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第七条、甲方监督部门: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纪检监察部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西大街金融中心A座5楼。
电话:***-******** ***-******** ***-********
邮箱:jijianjianchabu@sina.cn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分公司纪委、甲、乙各持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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