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用地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用地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MCX(2019)01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土石方工程已由清流县司法局于2019年6月3号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司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流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土石方工程;
2.2建设地点:清流县;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工程建设规模:清流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土石方工程的工程量约为3.6万立方米,最高限价每立方米7元(含税)(以清流县社区矫正中心用地土石方工程预算书、清流县社区矫正中心用地设计标高后期图为准);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土方工程。
2.6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清流县内注册登记的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标段划分: /。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0日上午12时00分前,(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清流县建材城C栋217室)(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小黄,电话:186*****701)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清流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土石方工程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采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银行保函形式(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件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投标人按发包价的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以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或出具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汇入人社局指定账户(并说明用途)。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完整的承诺文件;承诺文件格式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16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8.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授权委托人应提供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以所署单位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fjql.gov.cn/zwgk/)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清流县司法局;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城街36号;
电话:0598-5322909;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建材城C栋217室;
联系人:小黄;
电话:186*****70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9030 5100 1001 0000 0234 80
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532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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