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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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中心医院

拟单一来源采购佳木斯市中心医院采购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佳木斯市中心医院

二、项目名称:佳木斯市中心医院广告宣传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预算:312000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黑龙江华讯纵横天下国际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街326号

六、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主要需求或功能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

金额

1

擎天柱广告

中心医院宣传广告

2

156000

312000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根据采购单位和采购项目实际需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八、专家论证意见:该项目采购的宣传媒体和广告宣传位置的独特性和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三十一条款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九、论证专家:

序 号

姓 名

单 位

职 称

1

朱春阳

农职院


2

付强

特教中心


3

李博

佳木斯大学


十、公示期限: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10日

十一、采购单位:佳木斯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张松电 话:****-*******,138*****678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路256号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佳木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崔怀宇 电 话:****-*******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20号政府8号楼4楼

十三、异议受理时限: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十四、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十五、异议受理方式:

采购单位:佳木斯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张松电 话:****-*******,138*****678

地 址: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路256号

邮 编:154002

佳木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 丹 联系电话:****-*******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782号政府9号楼807室

邮 编:15400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宣传 医院 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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