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农村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农村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计划,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的委托就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农村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KXZJ-*******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告期限:2019年06月05日至2019年06月13日止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1 | 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农村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3个村庄(瞻岐镇岐下洋村、云龙镇上李家村、姜山镇蔡郎桥村)环境质量监测中土壤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及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项 | 人民币38万元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证书附表含招标文件中规定需要监测的监测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06月05日至2019年06月21日16:00时止。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3、供应商已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5、其他:标书费在开标时现场缴纳。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迟到的投标文件或未完成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9年0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陆仟元整(RMB6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942 1001 0400 12600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烨,****-********
5、特别提示:(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2)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宁波市鄞州新城区惠风东路568号
联系人:钟工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3室
联系人:陈春楠、郑菊琴、陈斌武、王凯翔
电话:****-******** 邮箱:kxzb01@126.com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
十一、特别提醒: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jy.nbyz.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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