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晋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

佛山市禅城区晋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

项目编号GD02018DF300158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晋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
转让方名称佛山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转让比例51
挂牌价格51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20
挂牌日期2019-06-05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标的企业原股东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晋昌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2、标的企业在2014年3月至2017年10月,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转让方借入往来款项合计725万元,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应支付利息125.814944万元。受让方受让标的企业51%股权的同时,须代标的企业偿还标的企业与转让方的往来款项725万元和支付由借款日至实际偿还款项日止产生的利息。受让方须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偿还全部本息。3、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让佛山市禅城区晋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公有股权的批复》,南庄镇政府收回标的企业负责的南庄湖涌片区配套土地征收项目约401.27亩土地,标的企业已开展的相关业务交由南庄镇政府接手继续实施。4、其他需要披露事项详见佛山市瑞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标的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佛瑞专审字(2018)第199号)、佛山市智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的企业《2018年度审计报告》(佛智会审字(2019)第0196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让佛山市禅城区晋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公有股权的批复》佛禅府办函【2019】34号和佛山大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转让方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全部股东权益市场价值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佛诚资估字(2018)146号)。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收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受让须知: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收购诚意金人民币15.5万元,意向受让方交纳的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该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时自动转为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诚意金或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10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4.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5.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6.受让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服务费用的收付):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7.本公告所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股权 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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