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网络及设备、无线通信系统维护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网络及设备、无线通信系统维护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非税〔2018〕170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行〔2019〕1号)的有关要求,我队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网络及设备、无线通信系统维护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的服务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网络及设备、无线通信系统维护(目录名称及编码:政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与维护,E1701)

(二)项目内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网络及设备、无线通信系统的全面综合维护。维护设备如下:

1.科技办公类设备:采购方所使用的1300余台计算机(含笔记本)、400余台打印机、80余台传真机、200余台数码照相机、200余台数码摄像机、100余台光学照相机、80台复印机以及高拍仪、二代证读卡器、塑封机、扫描仪、支队内线电话程控交换机及到各点的电话终端机、通讯线缆新铺设、维修及熔接等;

2.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大队指挥室和机房相关设备的巡捡及维护;

3.无线通信类设备:采购方所管辖的直属大队、处室的手持对讲机和车载对讲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包括有:包括有:手持对讲机4000余台(大吉,健伍,海能达),车载对讲机400余台,调度台约30台、无线信号放大器5套;

4.中心机房系统设备:网络核心交换机约6台、下属各大队的接入交换机,下属10个中队10套上联路由器及交换机、 56个外联单位上联56套路由器及交换机,业务数据库约14套、物理服务器约53台(IBM)、服务器虚拟化平台、虚拟服务器约70 台,磁盘存储(EMC)约7台,存储虚拟化设备2套,塘双路机房及车管所机房空调约9台、UPS2套、门禁2套、监控2套、 IBMV7000存储两套、IBM DS4800存储一套、IBM DS5020存储一套、IBM X3850X5服务器4台,环境支撑系统、环境动力监测系统、配电系统、消防系统、通讯光缆和电路等机房相关设备及附属设备的巡检、调试、维修、维护、改造和保养等;

5.会议系统值守:支队2套、10个大队各1套。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三、主要内容

1.网络终端接入物理链路层维护;

2.终端办公设备更换、维修、维护(如打印机、扫描仪、显示器等);

3.负责更换、维修终端设备的故障部件(部件中标方自行采购);

4.工作中所需的备品、备件管理;

5.驻场技术支持服务;

6.人工上门维修维护服务;

7.指挥中心监控大屏、视频会议系统值守与巡检巡查服务;8.机房及网络巡检巡查服务;

9.会议系统的值守。

10.服务参数详见附件《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网络及设备、无线通信系统维护项目服务参数明细表》。

注:1、每项投标报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参考单价的10%;

2、更换的设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以便监理查验。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资金:320万元。

(二)资金来源:2019年部门预算“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网络及设备、无线通信系统维护”项目资金。

五、承接标准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团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具备采购人现拥有设备的维修维护能力;

3.供应商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导致合同被解除情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目标要求

(一)整体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中标方承担本次项目内的所有设备及系统的巡检、调试、维修、维护、改造、值守和保养等服务。服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采购方系统环境定期进行规范化的预防性维护,提高设备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及可使用率;对存在问题及突发故障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完善的解决方案和事后防范机制,减低故障对业务工作的影响,使设备和系统保持或迅速恢复其良好的工作状态,消除产生故障的薄弱环节,使采购方的业务系统趋于稳定、安全、合理和高效。通过预防性、主动式的维护,最大限度减小设备系统的非计划停机可能性;同时,在故障发生时保障恢复系统所需的专门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系统停机的持续时间,使系统达到可用性的最大化;

2.服务团队和人员要求

(1)中标方需要根据采购方设备系统的具体情况和重要性,成立由项目经理、服务维护人员等组成的专职服务项目组,配备的具有丰富经验的维护人员必须按照每周到达各设备使用点进行设备巡检及维护并提交相应的报告,维护和巡检记录必须经采购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否则视为未达到要求

(2)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需出具无犯罪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和在本公司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开具)。不能出具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相关人员资料由采购方保存备案并核发工作证。

(3)项目经理要求:需指派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本项目管理,对项目实施全程管理,执行严格的项目管理制度,保证此项目的顺利实施;

(4)维护人员的配备的所有人员必须通过采购方的上岗培训和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才能上岗工作。支队及各大队维护保障设备至少1人,机房值守人员至少1人,会议系统的值守不得少于2人。

(5)所有维护、维护人员统一服装、统一配带上岗证,持证上岗:

(6)中标方需对维护人员配备智能维护终端,与采购方维护系统相联接,实现维护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3.服务时需提交的文档要求

(1)维护工作内容;

(2)项目实施人员和计划;

(3)设备维护技术档案;

(4)故障报告;

(5)月考评表;

(6)年度维护服务总结报告,具体内容由中标方提出建议后与采购方共同确定。

4.维修、维护到达时间:

(1)支队机关处室、一至十大队、特勤大队、二环中队,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现接到通知后立即维修,非工作日或下班时间30分钟内到达;

(2)阿子营中队、海口中队接到通知后下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维修地点包括但不限于)。

5.故障维修维护服务要求

(1)中标方应协助采购方建立所有硬件设备及相关系统软件各种故障的恢复流程及应急措施,提供更换故障配件步骤或相关技术方案;

(2)在故障发生后,尽快修复故障并投入使用,主要内容包括:能根据故障诊断结果及时把故障所需备件告知采购方,由采购方进行购买,同时提供替代方案给采购方选择;

(3)对未明确原因的问题,中标方需协助进行排查。

(4)修复时间要求:

①所有故障需在60分钟内解决;如现场无法修复的,向报修人提供备品使用。在与采购方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带回修复,带回修复的设备需在48小时内处理完毕并送回;如有特殊情况要返厂或找配件的应向采购方说明,可以适当延期。

②计算机、打印机软件方面的故障需在30分钟内解决;

③计算机硬件方面的故障需在12小时内解决;12小时内不能解决立即启用备机;

④传真机故障需在12小时内解决;12小时内不能解决立即启用备机;

⑤照相机、摄像机故障需在6个工作日内解决,6个工作日内不能解决立即启用备机;

⑥内线程控电话8小时内解决;通讯光缆铺设及抢修8小时内解决;

⑦视频会议系统故障5分钟内解决;

⑧指挥中心监控大屏故障24小时内解决;

⑨如有特殊情况要返厂或寻找配件等原因,中标方将根据备件情况,启用备机或向采购方申请,延长维修处理时间。

6.节假日维护处理

(1)鉴于节假日的工作量比平时要少的情况。除完成平时的工作外。根据采购方工作的实际情况,中标方将同采购方进行节假日维护方案协商,针对不同节假日情况,制定不同的节假日维护方案和保障方案,同时检查备机,确保节假日期间设备终端的正常运行;

(2)遇特别任务、重大活动等,中标方需提前安排维护人员值班,值班表并提前送到采购方处、以便于联系及应急抢修等。

7、应急救急服务要求

在遭遇到特殊情况产生的故障,在派维护人员到现场的同时应成立紧急小组,协调各方力量,帮助采购方解决问题,把损失降到最低。

8、保障性服务要求

在采购方有重大活动时,中标方需派维护人员到采购方现场进行技术保障,时间视活动时间定。

9.视频会议维护要求

(1)采购方每次视频会议开始前,中标方需提前60分钟到达支队相应会议室对视频会议设备系统进行测试,保证设备系统能够满足使用。

(2)视频会议进行期间,采购方必须安排 1名维护人员在支队相应会议室内进行保障,解决突发性故障。

10.指挥中心监控大屏巡检巡查

(1)中标方对采购方的指挥中心监控大屏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巡检巡查。

(2)遇有重大活动等,中标方需提前1天对监控大屏完成一次巡检巡查,并进行有效调效,以保证重大活动期间监控大屏色彩、性能等技术指标正常。

(3)工作日早、晚交通高峰时期,中标方需安排1名维护人员对指挥中心监控大屏、各大队指挥室设备进行检查,一般性故障当场10分钟内处置,重大故障24小时内处置。

11.服务响应要求:

(1)中标方承诺建立7×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个维护人员应配置具有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操作系统及具备GPS功能的智能移动电话,且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以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后,按照采购方要求立即响应,快速抢修,并及时反馈;

(2)中标方将提供两个移动电话号码作为维护支持热线中标方项目成员保证维护支持热线24小时保持开机;

12.履约保证要求:中标方应当向采购方交纳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 如发生重大事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可终止合同。重大事件包括:发生“一机两用”情况、泄露公安部门秘密、重要数据因维修原因丢失等。

13.其他要求:

(1)遇特殊事件,采购方有要求的,中标方必需按照采购方要求,派人到指定地点进行值守;

(2)采购方对维护人员的维护水平不满意的,可以要求中标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换人。

(二)机房维护要求

1.系统性能调整服务

中标方应根据设备系统情况和具体要求制定了系统性能调整计划,即系统运行性能诊断计划。中标方技术专家应每六个月一次对设备进行系统运行性能诊断,根据结果调整系统参数,使系统始终在最佳状态下运行,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供科学预测,并釆取必要的预防和补救措施,防患于未然,主要包括:调节CPU性能,调节内存使用,调整磁盘I/O性能,调整网络性能。

2.系统软件和硬件微码升级服务

中标方应协助用户进行软硬件的系统软件版本管理,包括:定期核查分析软硬件产品的版本情况,及时提供服务范围内所有软硬件的升级信息(包括各种补丁),保证采购方 能够及时获取并使用,保证其准确性和及时性;提出软硬件产品版本升级建议,协助制定升级方案,对升级的测试、实施等工作要求提供技术支持。

3.中心机房驻场技术服务要求

(1)中标方需提供2名专业维护人员(需经采购方认可)派驻采购方现场服务,保障采购方网络系统正常运行正常、稳定、安全;

(2)驻场维护人员必须为一名服务器、网络认证维护人员,一名数据库及虚拟化方面的专家,同时具有优秀突发故障处置能力,熟悉采购方网络架构及数据库架构;

(3)驻场维护人员应当为采购方提供包括产品的功能、配置、安装、调试、客户化以及使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的一般性咨询;

(4)驻场维护人员实行“5×8小时”驻场服务(呈贡机房7×24小时)及“7 ×24小时”电话值守服务;

(5)在“5×8小时”驻场服务时间外,采购方发现系统硬件或软件发生故障时,可以通过电话指令驻场维护人员紧急到场进行服务;

4.电话指令到场时间要求

(1)工作日不得超过30分钟到场;

(2)休息日不得超过90分钟到场;

(3)节假日中标方应当编制值班表上报采购方。

5.巡检巡查服务要求:

通过巡检巡查服务对采购方系统环境定期进行规范化的预防性维护,提高设备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及可使用率;对存在问题及突发故障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完善的解决方案和事后防范机制,减低故障对生产的影响,使设备和系统保持或迅速恢复其良好的工作状态,消除产生故障的薄弱环节,使采购方的业务系统趋于稳定、安全、合理和高效。

6.机房监控设备维护服务:

(1)环境动力监测系统:

每日对环境动力监控系统进行2次巡检,检查系统中各工作部件是否工作正常,对工作不正常的各探测器进行维修或者更换;依据机房设备使用情况,对现有机房内没有监控到的区域或项目进行增补,确保机房内环境动力得到实时监控。

(2)门禁设备系统:

每日对门禁系统进行2次巡检,确保进入机房的工作人员得到严格监控,对门禁系统损坏的设备部件进行维修及更换,保障机房设备及信息安全。

(3)安保监控设备:

①每周1次设备的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灰尘,对摄像机、防护罩、门禁、监控采集模块等部件要卸下彻底吹风除尘,之后用无水酒精棉将各个部件擦干净,调整摄像头清晰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设备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净尘.供电等设施。给机房监控设备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②对容易老化的监控设备部件毎月1次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维修,如视频头、采集模块等;

③对易吸尘设备部件每周1次定期清理,如监视器、门禁主机等;对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如:网络设备、服务器系统、监控终端及各种终端外设;

④每周对监控系统和设备进行优化:合理安排监控中心的监控网络需求,如带宽、IP地址等限制。每周对监控系统网络性能进行1次检测,包括网络的连通性、稳定性等; 实时监控各服务器运行状态、流量等。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并进行相关的处理。根据客户需要进行监控网络的规划、优化;协助处理服务器软硬件故障及进行相关硬件软件的拆装等;

7.机房空调与配电设备维护服务:

(1)空调机组维护:

①根据机房设备的使用情况,适时调整现有立柜空调的位置,提高空调设备的使用效率,及时增补空调设备;

②每日2次检查空调系统的各项功能及参数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因分析造成异常情况的原因,及时进行维修或调整;

③每日2次检查温度、湿度传感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④每日2次检查空调排水管路是否正常,有没漏水。

(2)新风设备维护

①根据机房设备的使用情况,适时调整和改造机房现有新风设备,使机房新风设备符合国家B级机房标准要求;

②每周1次检查新风设备过滤器是否干净,如脏了就应及时更换或清洗;

③每日1次检查风机的运行状况:主要是检查风机各部件的紧固情况及平衡,检查轴承、皮带、共振等情况;

④每日1次检查电机是否是正常运转;

⑤每日1次检查计算机及其它需要制冷的设备进风侧的风压是否正常;

⑥每周运行1次排风系统,看是否工作正常。

(3)UPS及电池、主配电柜、UPS配电柜:

(3.1)UPS及电池维护:

(3.1.1)测试及记录主机运行参数;

(3.1.2)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电池容量测试;

(3.1.3)用专用仪器对后备用蓄电池组逐个测量,进行充放电维护及调整充电电流,确保电池正常工作;

(3.1.4)检查风机及风道情况并清洁除尘;

(3.1.5)检查记录输出波形、谐波含量、零地电压等;

(3.1.6)清洁系统主设备及电池等;

(3.1.7)检查各参数是否正确,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3.1.8)UPS各项功能测试,如检查逆变器、整流器等启停、电池管理功能,有条件进行UPS同市电的切换试验;

(3.1.9)检查主机、电池及相关配电引线及端子的接触情况是否可靠,并测量记录压降及温升,有条件地进行相关紧固工作等;

(3.1.10)观察可能出现的元件老化或损坏现象、电容是否有膨胀或漏液迹象、磁性元件是否过热或有分层迹象;

(3.1.11)并机系统进行单机运行测试,热备份系统负荷切换测试等。

(3.2)低压配电柜维护:

(3.2.1)低压配电柜带电清洗维护;

(3.2.2)检查电气盘柜的触点、接线柱等是否有氧化锈蚀;

(3.2.3)检查电气设备外壳是否温度异常;

(3.2.4)检查电气设备的内部有无声音异常;

(3.2.5)清理绝缘子表面沉积了污秽物质等;

(3.2.6)接线柱加固,标签更换;

(3.2.7)测试输入输出频率、电流电压等。

(3.3) UPS配电柜维护:

(3.3.1)UPS配电柜带电清洗维护;

(3.3.2)检査电气盘柜的触点、接线柱等是否有氧化锈蚀;

(3.3.3)检査电气设备外壳是否温度异常;

(3.3.4)检查电气设备的内部有无声音异常;

(3.3.5)清理绝缘子表面沉积了污秽物质等;

(3.3.6)接线柱加固,标签更换;

(3.3.7)测试输入输出频率、电流电压等。

8.机房消防设备维护服务:

(1)每日1次对机房内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2)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

(3)检查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警报装置;

(4)检查气体灭火控制器工作状态;

(5)检查储瓶间环境、气体瓶组或储罐、选择阀、驱动 装置、压力表等组件;

(6)检查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7)检查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 联动控制设备的试验报警功能;

(8)气体灭火控制设备的试验模拟自动启动。

9.机房基础设施维护服务:

(1)机柜强电线路铺设及改造:

根据机房设备的使用情况,适时的对机房原有强电配电线路进行调整和改造,使机房强弱电配电符合国家B级机房标准要求。所使用相关电线电缆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2)网线及光纤维护:

①检查和整理现有网络配线及光纤配线,对机房内布线不合理,颜色区分不对的区域进行改造,使原因配线符合发包方设计要求;

②根据机房设备的使用情况,适时的进行网线及光 纤的布放;

③需要更换相关材料的,需与原有材料品牌规格一致。

(3)标签检查更换:

每周对链路标签进行检查,整理凌乱线缆;编写更新文档、表格和对应表来显示其物理链路。

(4)配线桥架的检修和维护:

对机房内原因配线桥架做日常维护:检查吊杆是否牢固可靠,如有隐患及时排除。并根据机房设备的使用情况,适时的进行现有配线桥架改造、新桥架铺设。每周进行1次桥架除尘处理。

(5)防雷接地系统维护:

根据机房设备的使用情况,适时的进行防雷接地系统改造,使机房防雷接地系统符合囯家B级机房标准要求。每周进行1次接地电阻测试;主接地点除锈、土壤降阻、接头紧固;防雷器检测;接地线触点防氧化加固。

(6)机房除尘清洁及有关配套的维护管理:

①线路测试;模块、光纤配线检查;标签检查;整理凌乱线缆;对采购方所发生的故障及时排除;编写更新文档、表格和对应表来显示其物理链路,对空置光纤适配器每周进行1次全面测试,对衰减大的进行除尘或更换处理;

②机柜除尘、清洁;机柜及网络设备整理,包括交换机、配线架和网线的重新整理、排序,并重新标上统一的编号;

③需要更换相关材料的,需与原有材料品牌规格一致。

10、机房主机设备维护管理:

(1)对现有主机设备定期每日1次巡检,保证其正常运行。对巡检结果进行记录备案;

(2)网络进行全面维护、升级硬件设备建立计算机信息卡,并以标签的形式粘贴在计算机主机上。信息卡内容包括:机器名、机器编号、使用人、机器配置、IP地址、备注等;

(3)安装杀毒软件、病毒防火墙,定期为计算机查杀毒和病毒库升级服务;

(4)提供服务器的维保服务,保障服务器的正常使用。

(5)提供存储设备的原厂维保服务,保障存储设备的正常使用。

11、机房基础信息维护:

(1)设备标识: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设备型号、上线时间、维护人员、资产条码等;

(2)机架机柜标识:包括走线架、列头柜、机柜、机架等标识,其内容则对应相关信息;

(3)线缆标识:包括弱电线缆和强电线缆,其内容包括起始端信息、终止端信息、跳转信息、设备名称、PDU信息等;

(4)端口标识:配线架端口,其信息与设备、线缆等一 一对应;

(5)机房基础资料制作管理:中标方因在机房维护工作开始后的3个月内,提交一份详细的基础资料给采购方;内容包括机房内的所有机柜编号、设备名称、设备编号、设备型号、上线时间、IP地址、维护人员、资产条码;弱电线缆和强电线缆起始端信息、终止端信息、跳转信息、设备名称、PDU信息;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实时更新机房的基础资料,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提交给招标方项目负责人;

12、机房数据信息维护:

(1)服务内容:

服务项目

服务任务描述

1

系统使用咨询服务

响应解答系统使用操作上的问题及对系统运行故障进行处理

2

系统巡检服务

对现有系统服务器运行环境相关资源运行情况进行巡检

3

系统数据备份及数据恢复服务

针对现有系统数据备份及恢复

4

系统数据统计分析服务

对系统的数据按要求进行统计分析生成报表

5

系统数据迁移服务

针对系统数据库或证据图片或视頻的服务器间的迁移服务

6

系统间数据交互引发的数据记录状态异常解决服务

解决数据交互时产生的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7

现有应用系统的业务功能进行小需求功能性的升级开发服务

针对涉及到现有系统相关业务需求变更的升级开发服务

8

重新部署系统及系统升级服务

因系统硬件故障或操作系统升级对现有系统进行升级迁移、配置恢复等工作


(2)机房维护质量要求

①中标方承诺除驻场维护人员进行“5×8小时”驻场服务和“7×24小时”电话值守服务外,还需在外围建立服务团队且需实行“7×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个服务维护人员应配置具有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操作系统及具备GPS功能的智能移动电话,且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以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后,按照合同约定及采购方要求立即响应,快速抢修,并及时反馈;

②外围服务团队主要为中心机房以外的区域提供服务, 这些区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下属的一至十大队、 特勤大队、二环中队、海口中队、阿子营中队;

③驻场团队与外围团队互为支援力量,根据采购方要求 相互提供支援,协作完成整体维修、维护服务;

④定期巡检,对设施、设备整体进行合理化、定期化维 护保养工作,降低了零部件的磨损和老化,从而降低零部件的更换周期和费用成本;

⑤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和快捷的响应工作;保证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各类备品、备件数量不低于维护总数的10% ),所提供配件及消耗品的供应价格不高于同等产品市场平均价,减少设施、设备的多发故障,使设施、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使用质量和工作效率;

⑥中标方应了解维护范围内的设备数量、状况及周围的环境,确保设备正常使用。承担本次服务所需的备品、备件、仪器、工具、车辆、通讯工具及人工的全部费用;同时承担由于维护不当造成的其他系统的所有损失;

⑦由于设备巡检和日常维护过程中由于责任心不强、过失造成机柜内线缆漏电或设备、零件松动、脱落等导致自身和第三方的人身和财物发生意外和伤害的,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

⑧遇特别任务、重大活动、节假日等,中标方严格按要求提前安排服务维护人员值班,服务维护人员值班表必须提前送交采购方审核;

⑨在遇到暴雨、雷击等各种非正常情况时,中标方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及相关设备配件,出动值班巡逻队伍加强外场设备和工程的巡视,发现损坏情况时立即实施抢修;

⑩采购方要求暂停使用的设备,中标方应当停止其日常维修工作,但仍进行定期巡检及维修养护。

(三)设备维修标准

1.接到电话、计算机系统报修后即开始计时,中标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过维修地点并修理好相关故障;

2.上门维修时,应向采购方的使用人解释所发生的故障现象,说明准备采用的维修办法;

3.维修时自带工具、备件等,维修时拆卸、放置、安装时都要轻拿轻放;

4.严禁在维修时抽烟、喝酒或食用食品;

5.上门维修完毕后,必须当使用人的面复验机器,确认故障排除,同时用智能终端进行回复;

6.上门维修完毕后,应擦试客户机箱、显示器、打印机及其他办公设备外壳并清理现场,维护地面或桌面整齐干净;

7.同一台设备如在五个工作日内因原维护不到位等原因要求返修的,本次返修人工费用免除,以此类推(除计算机病毒大规模集中爆发、在厂家保修期内的设备);

8.同一台设备更换配件后以保修期内,如要求返修,本次返修人工费用免除,另行更换新的配件,配件费用不再支付;

9.中标方保证提供的主要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备相应功能。合同之外的配件询价后要报采购方、监理进行确认。

(四)服务违约处罚

1.未统一着装的、未配带上岗证的扣除本次人工服务费用,累计发现十次以上的终止合同;

2.接通知后未按时到达的扣除本次人工服务费用。累计发现十次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3.到达现场后没按要求时间修复设备的,即时向采购方说明原因,如原因不充分,采购方可以扣除本次人工服务费用,加扣1000元,如原因充分,必须在采购方规定的下一时间内修复,否则扣除本次人工服务费用;

4.在维护过程中如发生“一机两用”的情况、泄露公安部门秘密、重要数据因维修原因丢失的情况,采购方扣除中标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立即中止合同,还可追究投中标方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在维护、维修中如发生泄露公安部门秘密、设备丢失的情况,采购方扣除中标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立即中止维护合同,还可依照相关规定,追究中标方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未按采购方要求组织完成好临时性重大任务的,采购方有权扣除中标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7.服务维护人员在未通过采购方审核的情况下就进行维护工作,一次从所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

8.在检查中发现常驻服务维护人员不足时,一次性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维护地点的,一次从所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维护电话无人接听,一次从所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

9.中标方未对维护人员配备智能维护终端,与采购方维护系统相联接,一次扣罚500元;

10.由于维修原因,造成招标方设备损坏,一次从所递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

11.如发生重大事件一次性扣除履约保证金。重大事件包括:发生“一机两用”情况、泄露公安部门秘密、重要数据因维修原因丟失等。

(五)维护服务安全

1.维护人员在维护路途中、维护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损害赔偿由中标方或维护人员自行负责;

2.维护人员在维护设备过程中因维修原因,造成采购方设备损坏的,由中标方负责赔偿;

3.中标方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采购方所有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成员有义务不对外透露采购方的机密信息;中标方任何违规行为采购方都有权追究中标方的赔偿责任及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

4.中标方在采购方指定地点的一切工作都应在得到采购方专管员的授权之后进行,授权之外的一切行为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5.中标方提供维护人员的人事关系、社会关系资料,由采购方备案;

6.中标方在维护过程中,需拷贝、导出数据时采购方的使用人必须在场,恢复数据后,当场将拷出数据删除;采购方中层以上领导使用设备发生故障,如涉及到数据和资料的安全,应由采购方专管员陪同处理或在处理前告知采购方相关领导,或由采购方专管员完成,中标方项目成员应当在授权后才能处理;

7.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采购方资料、数据带出,如设备需带出维修时,应把数据存储设备(硬盘、存储卡)取出交由采购方专管员保管;

8.若中标方有规定的禁止行为发生,采购方有权招除中标方的所有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中标方赔偿损失并支付相当干已收取的费用总额50%的违约金,且采购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9.所有项目参与人员须经采购方身份审核、备案并通过信息安全培训考核后才可上岗进入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中严格遵守公安部门的保密要求和各项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

10.中标方本项目实施人员只在采购人指定的计算机终端上面操作,而不在采购方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未经许可不接触工作场所任何设备;

11.对所接触到的数据信息严格保密,维修结束后及时做好移交工作,保障采购方应用系统的绝对安全;

12.在维护过程中出现任何违反承诺的情况,中标方承诺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接受处罚,扣除履约保证金相关数额, 同时中标方应当及时补足。

七、购买方式

按照市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23号)的规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采购。

八、资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合同为单价合同,在合同约定在12个月的服务周期内,按照实际发生数×中标单价标准产生的金额据实支付,支付总额不超过320万元预算。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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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6月4日


标签: 维护 无线通信系统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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