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实习车间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技工学校实习车间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象山县技工学校实习车间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 2010年12月20日
交易登记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技工学校实习车间建设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复[2010]384号关于象山县技工学校实习车间建设工程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象山县技工学校实习车间建设工程
建设规模:实习车间占地1020平方米,建筑面积1279平方米
工程地址:象山县高教园区成教中心北首
工程造价:概算投资约228.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197.37万元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
3.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经象山县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投标申请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月/日至2010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城丹峰西路161号)四楼代理机构窗口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和时间及其它条件领取图纸。
5.投标申请受理
5.1受理时间: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24日16: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城丹峰西路161号)四楼报名窗口。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人和被授权的代理人均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2、《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章);
3、企业IC卡的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
6、《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外来施工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的复印件;
注:投标申请资料中的《施工项目投标申请表》的标准格式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使用http://www.xsbm.gov.cn/zbtb),身份证件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则应提供双面复印件;上述1-6条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订书钉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上述1-6条的所有原件在投标申请时同时提交,由投标申请受理单位审查。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城丹峰西路161号)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
7.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
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开户单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换取收据,交易中心凭银行收款回单(已进指定账户)向投标人出具收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教育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高教园区技工学校内
联系人:蔡老师
电话:138*****78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城城站路9号
邮编:315700
联系人:赖欣妍
电子邮件:zbdl@gczj.net
网址:www.gczj.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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