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一期)招标公告
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一期)招标公告
关于海口市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信息中心委托,对海口市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项目(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海口市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项目(一期)
2、项目编号:HKGP2010-328
3、采购预算:691万元
4、采购内容:
(1)海口市主城区可量测实景影像(DMI)数据采集与建库;
(2)海口市主城区360度单点全景影像数据制作;
(3)海口市主城区城市功能点数据采集与建库;
(4)可量测实景影像(DMI)数据管理系统开发;
(5)数字城管实景化应用;
(6)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管理、技术培训、项目验收。
5、项目实施地点:海口市区内
6、项目建设期与进度要求:数据库建设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DMI数据管理软件与数字城管实景化应用软件开发要求于2011年5月10日前完成,与城建基础数据共享平台的集成及与数字城管系统的集成要求于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确保在2011年6月15日前正式投入运行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含)500万元;
2.2供应商应具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2.3供应商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海口市国库支付局三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购买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至我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合格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下午17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4、投标单位名称须与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五、 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海甸一西路2号
邮政编码:570208
项目联系人:黄海英
E-mail:********@qq.com">********@qq.com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新
电 话:****-********
传 真:****-********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