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房星珑湾二期电梯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长房星珑湾二期电梯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房星珑湾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经证明[2017]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星珑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房星珑湾项目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望城经开区同心路与马桥河路交叉路口东北角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估算约900万元
2.4招标范围:长房星珑湾项目二期11#-18#栋住宅电梯及幼儿园小货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共计25台电梯,包含住宅有机房乘客电梯24台,幼儿园小货梯(200KG)1台,其中,11#栋至14#栋各两台电梯,15#栋至18#栋各四台电梯。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包括电梯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
2.5供货时间:自业主发出供货通知60日历天到达施工现场(具体施工段工期根据业主下达的指令为准),中标人应承担定标至实际供货期间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6安装调试期:安装调试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检验合格证。
2.7交货地点:长房星珑湾项目项目建设工程现场。
2.8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梯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投标人承诺的设备质保期超过此期限的,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准,并提供免费保修备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电梯制造商,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
3.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有专业电梯生产基地的外商(不含港澳台)独资企业(发达国家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与发达国家合资),须同时具备质量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与维修(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能提供安装及其他相关服务。
3.3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应具有一个或以上与拟投本项目同类型已竣工验收的货物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品牌供货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所签订的有效供货合同及通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的验收合格证书(验收合格证书至少提供乘客电梯一台),起算时间以验收合格证书上的日期为准]。
3.4 电梯安装及维保等售后必须由制造商或其制造商在长沙市内设有全资分(子)公司负责,制造商在长沙市的全资分(子)公司须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与维修(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部门机构(提供该机构工商注册的注册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3.5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不同品牌或同一品牌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3.9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人以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7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侯家塘支行
5.4、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要求在2019年 6月 12 日14时30分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在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5.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长房星珑湾项目二期电梯”。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长房星珑湾项目二期电梯”),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报名方式及时间
6.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凭以下资料报名:
a)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报名。
b)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新证);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c)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3.3, 验收合格证书提供复印件);
d) 提供在长沙市内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资料(提供该机构工商注册的地址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的证明资料)及该分(子)公司《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同时提供电梯维修及安装由制造商或其分公司负责的承诺书原件;
e) 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可提供社保网页打印件)及本公告要求的其它资料等。
6.2、以上所有资料(或证书)留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二套,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
6.3、报名时间:从2019年6月 6日起至2019年 6 月 10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6.4、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商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注:投标人投标报名提交的资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内容必须和集中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内容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7.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7.2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7.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基本资格审查会议室,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7.4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前3天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7.5、本项目邀请已报名的所有投标人参加基本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即报名资料原件,详见本公告第六条规定,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与报名资料一致;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及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出席。招标拒绝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到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可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提出质疑,但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关于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书面澄清、说明、修改文件;
7.6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按不合格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处理;
7.7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原件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资料不可查询或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有可能导致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8.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人向所有入围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
8.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入围的投标单位到到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4号栋华侨国际大厦1010房)购买,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星珑城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粟茁
招标代理: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4号栋华侨国际大厦1010房
联 系 人:邹先生、陈先生
电  话:****-******** 传 真:****-********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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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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