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汤镇防洪工程Ⅱ标施工招标公告
温汤镇防洪工程Ⅱ标施工招标公告
宜春市温汤镇防洪工程Ⅱ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市温汤镇防洪工程已由江西省水利厅以 赣水建管字【2010】4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宜春明月山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Ⅱ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春市温汤镇。
2.2 招标规模:投资约1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为防洪工程Ⅱ标,具体内容为防洪堤长约2公里等(详见图纸,以招标文件为准)。
2.4 计划工期:8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1)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法定经营范围,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堤防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2)非江西省内水利系统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水利厅核发的企业有效《信用档案》;(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但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岗位证后,方可担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江西省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江西省水利厅网上公布的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各投标人应编制并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 21 日起自行通过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网址www.jxsly.com)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即视为报名。投标人按要求编制并按规定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之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到指定的银行账户参与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4.3 本次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5.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1日上午9时30分整,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宜阳大厦中座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与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春明月山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温汤镇
联 系 人:温敬睿
电 话:****-******* 、159*****11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洪工程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038号
联 系 人:武樊星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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