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安局院内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廊坊市公安局院内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院内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廊坊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廊坊市公告时间2019年06月06日14: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6月10日18:08至2019年06月14日18:08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下载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4日09:30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预算金额¥206.26880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雅靖
项目联系电话157*****917
采购单位廊坊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75号,廊坊市公安局院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瑞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4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院内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窦雅靖
项目联系电话:157*****917
采购人:廊坊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75号,廊坊市公安局院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瑞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世纪步行街第八大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206.2688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6月24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6-1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6-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其中,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税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已明确磋商保证金缴纳的相关信息,磋商保证金相关缴纳凭证资料在投标时为必须提供的投标资料组成部分,并作为存档资料。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河北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6月10日上午 8:30 至 2019 年 6 月14日下午 17:00(节假日除外)。2.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工作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全面启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备注: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2.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缴纳磋商保证金,请仔细核对本公告中的分包信息与账号信息,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可自主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菜单查询缴纳状态。”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http://www.hebpr.gov.cn/zwgk/001001/********2/********/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公安 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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