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花园一期农民住宅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镜湖花园一期农民住宅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东营富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镜湖花园一期农民住宅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镜湖花园一期农民住宅工程,项目区位于新户镇驻地东南部,北至府前街,南至新盛路,西起计生路,东至盐山村。工程占地88.65亩。户型设计分90、120型两种。建筑面积52328平方米,规划建设336户,其中120型256户, 90型80户。计划投资约5800万元。监理不划分标段。施工共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2#、3#、4#、10#、11#、12#住宅楼六栋,框架结构,主体四层,建筑面积15712平方米。
第二标段:5#、6#、7#、8#、9#住宅楼五栋,框架结构,主体四层,建筑面积14411平方米。
第三标段:18#、19#、20#、21#住宅楼四栋,框架结构,主体四层,建筑面积13887平方米。
第四标段:14#、15#、16#、17#住宅楼四栋,框架结构,主体四层,建筑面积8318平方米。
投标施工的投标企业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二、工程招标要求:
报名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企业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建设业绩,且无不合格工程。
报名施工监理的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监理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同类监理业绩。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河口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东营市2010年度企业备案登记或建筑企业资质验证证明、省外企业另须提供入鲁许可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报名的施工企业进行资格预审,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2、报名监理的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总监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外企业须提供东营市2010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省外企业另须提供入鲁许可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1日--25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东营市河口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区建设局质检楼三楼)公开接受报名。
招标人:东营富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46)******* 137*****698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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