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021年复合材料井圈井盖框架_招标公告
2019年-2021年复合材料井圈井盖框架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9年-2021年复合材料井圈井盖(招标编号:****-********1632),招标人代表招标人关联公司开展2019年-2021年复合材料井圈井盖招标工作,招标结果适用于招标人关联公司。招标人关联公司是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及在中国境内上海市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主营通信业务的公司(包括其分支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项目预估规模:预估采购金额为700万元(含增值税)。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或采购金额达到框架上限为止。 招标货物的名称:2019年-2021年复合材料井圈井盖 数量: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框架上限金额为700万元(含增值税) 主要技术参数:20000复合材料井圈井盖,包含B-27复合材料轻型、B-27复合材料重型、 B-27复合材料轻型加密、复合材料手孔(轻型)及复合材料手孔(重型)5种型号井圈井盖产品。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排名第一的中标人获得70%的供货份额,即签订框架合同限额490万元(含增值税);排名第二的中标人获得30%的供货份额,即签订框架合同限额210万元(含增值税)。 1.3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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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营业范围的企业,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如企业注册资金为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转换成人民币,须同时提供制造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2.2.1制造商须获得ISO9000认证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2.2.2投标产品需提供具有CMA、CNAS或CAL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2.3 须提供2016年6月以来招标产品的业绩清单,框架合同须提供采购订单,总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2.4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6投标人须提供上海正式固定办公场所和可供存储本次招标产品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存储场地(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无,投标人必须承诺,一旦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在上海建立有正式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存储场地(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转、分包。 2.8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同时满足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必须具有制造商唯一正式授权代理证书。 2.9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0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代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同时满足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必须具有制造商唯一正式授权代理证书。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6月06日19时00分至 2019年06月11日1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4.3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 8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本项目支持现场购买及转账支付方式。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27日09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2楼开标室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1)投标人应提供本次招标产品(B-27复合材料轻型)样品成品2个; 2)样品不允许印制、喷涂、粘帖投标方公司的LOGO、标示、文字; 3)样品须在开标截止二日前送至招标方的仓库(上海真大路2号,收货联系人:陈亮157*****265),用于产品评估; 4)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各投标方自行搬回样品。 ★6.2 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样品检测费由投标人承担。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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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邮 编:200060 联 系 人:李婷婷、叶景海 传 真:***-******** 电子邮件:Ltt@shbid.com 网 址:www.shbid.com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纪检组(检察室)招标投诉电话:010—******** (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采购共享服务中心内控部(监察室):158*****688-36548(注:除业务咨询电话外,其他投诉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 ||||||||||||||||||||||||||||||||||||||||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miit.gov.cn)、(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1、附加项 如果投标人在办理标书款或投标保证金业务电汇时,在“附言”或“备注”栏写明“****-********1632标书费/保证金”字样。 供应商在报名成功后须从招标公告底部下载“购标书登记表”填妥与购标书汇款凭证一起E-mail至ltt@shbid.com。 供应商操作手册参见b2b.10086.cn首页下方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说明。 领购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现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的除外)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招标人将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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