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奈曼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库伦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通辽市奈曼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库伦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通辽市“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品目

货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电能/风力发电电能

采购单位通辽市奈曼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库伦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县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通辽市公告时间2019年06月06日16:1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6月06日09:00至2019年06月11日17:00
招标文件售价¥3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室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7日09:30
开标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27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通辽市奈曼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库伦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县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通辽市奈曼旗县、通辽市库伦旗县、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县、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通辽市奈曼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库伦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县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辽市“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辽市“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NWX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辽市奈曼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库伦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县人民政府、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县人民政府

地址:通辽市奈曼旗县、通辽市库伦旗县、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县、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县

联系方式:王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建设规模及计划投资额:总装机容量41.547MW,预计投资约2.73亿元;招标价以每瓦为单位确定光伏主体价,工程一次性包死,施工合同履行期内,材料、人工价格不受市场及政策影响,不予调差。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2.本次招标工程采用交钥匙方式即采用规划、设计、施工、采购、运维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该项目工程包含内容: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支架、直流侧防雷配电单元、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并网箱、交流防雷配电单元、监测和发电计量单元、整个系统的连接线以及防雷接地装置等以上所有工程内容的规划、设计(其中含方案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并网移交、后期运维、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

3.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质量要求;

(2)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达到整体并网移交。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具有在电网公司办理并取得此项目电网接入系统意见函的能力,出具中标后15日内能够办理该接入系统意见函的承诺书,确保项目接入公共电网,直至取得电网公司出具完整的并网验收文件,并取得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颁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确认此项目办理电网公司所需要手续完结,可以移交业主方使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聘用合同及保险对账单或明细。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2承包商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必须具有5000万以上的资金垫付能力。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社会信誉良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9:00至2019年06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1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5:00时,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五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并采用左侧固定方式装订牢固,经查验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方可获取招标文件。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有效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

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2.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术员中级以上职称)、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3人)及身份证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以上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4.并网承诺书(格式自拟);

5 .提供企业开户银行结算账户出具的近一个月的银行流水日均存款额不低于5000万的资金流水证明。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


标签: 总承包 电站 光伏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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