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电磁辐射监测仪及电磁环境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本项目包件1采购电磁辐射监测仪为经过进口论证的设备,若供应商非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包件2为采购国产设备,此条不适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磁辐射监测仪及电磁环境在线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采招2019-658、采招2019-659) 3、预算编号:01-19-42754,01-19-4275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总共分为2个包件:包件1:电磁辐射监测仪1套(采购预算33万元人民币);包件2:电磁环境在线监测设备1套(采购预算55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总采购预算88万元人民币。本项目电磁辐射监测仪均已通过进口论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参加本次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可对一个包件进行响应,也可对多个包件同时进行响应,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成交多个包件。质保期:不少于1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880000.00元(国库资金:8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在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2)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6-06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6-14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委托授权人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上传的材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6-06 17:00:00至2019-06-14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加盖公章和法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书人身份证(复印件)。(2) 请于2019年06月06日至2019年06月14日,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至现场付费,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3) 现场付费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西大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6-21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6-21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会议室(具体见当天会务安排)。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会议室(具体见当天会务安排)。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响应文件壹正贰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除密封于商务标内外,还应单独再准备一份,无需密封)。(3)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开户银行:上海银行蓝村支行账户: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169 7100 0067 419752.公告期限:2019-06-0617:00:00至2019-06-1417:00:00。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事务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高科中路610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 | 邮编: | 201203 | 邮编: | 200127 | 联系人: | 小王 | 联系人: | 孔令美 | 电话: | ******** | 电话: | 189*****759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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