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项目(美术馆和白明大师工作室改造,部分外立面改造及局部场外景观)EPC总承包
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项目(美术馆和白明大师工作室改造,部分外立面改造及局部场外景观)EPC总承包
瓷源文化小镇艺术引领区二期项目(美术馆和白明大师工作室改造,部分外立面改造及局部场外景观)EPC总承包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补充说明通知 一、根据投标人提问,答疑纪要如下: 1、在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7.合同价格与支付中17.1.3建安工程费用(P85):由承包人提供项目审定后施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发包人委托有资质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结合“第17.1.5合同价格特别限定:项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所提交的结算价款,在扣除合同约定以外业主提出的变更价款后,不得超过 EPC 包干价,超出部分不予支付。结算价以绍兴市上虞区国家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审定为准。”此项目为方案投标,估算价格作为控制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并审核的目的是作为审计结算的固定单价依据,还是预算审核后合同转为按照审核通过后的预算价作为总价包干合同,不另行进行结算审计?同时,既已经明确结算总价以审计局审定为准,即为按实结算,如按实结算,如确实有超出,为何不能超过EPC包干价,请明确。 答:编制施工图预算并审核的目的是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结算工程建安费总价以上虞区国家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审定价确定,且不得超过投标总价中的建安工程费;实施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变更及人工及材料价格调整,以上费用合计除实施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变更及人工及材料价格调整外不得超过投标总价。 2、在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7.合同价格与支付中17.1.3建安工程费用(P85):⑦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结算价的计算方式、计价依据同建安工程费预算编制一致,并结合中标折扣率结算。(计量方式以监理单位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依据施工图及现场复核为准)。”此项目是非传统项目清单招标,投标按照估算控制价有投标单位自行考虑金额,不存在中标折扣率,如项目按照结算固定单价合同进行结算审计,是否不应另行下浮,请明确。 答: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中标折扣率是投标人自己填报的让利费率,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都应按中标折扣率计算。且不得超过 EPC 包干价,超出部分不予支付,节余部分按实结算。 3、在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7.合同价格与支付中17.2预付款(P85):无”,本项目为EPC总包合同,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体化,无预付款工程压力较大,是否可以调整,请明确。 答:不调整,不支付预付款。 4、在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17.合同价格与支付中17.5竣工结算(P86)结算特殊要求:承包人编制的工程结算报告,经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复核,在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并结合调价后报专业审计分局审定,建安工程费以专业审计分局审定结论为准。审核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 84 号)计算,其中结算超过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由承包人承担,并可由发包人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审核机构”。此项目为EPC限额项目,设计均为限额设计,并经过预算审核,等同于预算包干,不应该后续再另行收取审计费,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5、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封套上载明的信息(P15)与“3.投标文件”(P21)中“3.1.1(三)多媒体演示文件U盘一份(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公司名称)”矛盾,请明确封套上是否增加投标单位名称。 答:封套上增加投标单位名称。 6、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投标文件”(P22)中“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请明确是“或”还是“和”。 答:是“或”。 7、根据招标公告审批版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2.3的招标范围涉及了4个区域地块的内容,是否可以理解为在投标方案中除了陶艺中心,其他设计红线内都要设计(招标范围示意图中陶艺中心也没有标识) 答:陶艺中心为招标范围示意图中的S0地块,在投标方案中除了陶艺中心,其他设计红线内都要设计。 8、cad希望能够提供,以供确认35515㎡的景观场地范围。因为关于景观场地的范围,具体页码是第9页及第12页中的3处不明晰。具体招标范围内写的是①中的局部场外景观工程。 答:局部场外景观工程为S1范围内的场外景观工程,详见原状测绘图及35515平米场外改造范围示意图。 9、美术馆、白明大师工作室、7#楼及原办公1#楼的原建筑、结构图纸是否可以提供参考? 答:不提供。 10、第94页合同协议书中,关于技术培训在第9页的招标范围中未体现,前后不一致,以何为准? 答:技术培训不作要求。 11、关于工期,“分阶段工期服从招标人的工期安排”,是否可进一步明确? 答:总工期480天,其中设计工期应服从招标人的工期安排。 12、厂区159亩范围(S0+S1+S2区域)需容积率达到1.3~1.5,那么该地块的建筑面积需达到137662平方米~158840平方米。而该地块中的中的83.4亩范围内(S1区域)的建筑面积仅25000平方米左右,则在剩余70.3亩范围内需建造112662平方米---13384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反推S2地块的容积率需达到2.406~2.859,这个容积率与控规方案出入很大,同时与控规方案在S2地块中如需保留的12#.2#.4#.5#.6#楼出入也很大。按照反推S2地块容积率根本做不到目前控规要求。 答: S1区域包括了厂区主要道路及入口广场,故容积率较小,经估算S1区域+S0区域建筑面积之和在4万方左右(本次施工不改造的7#、16#、18#暂按三层计算);而S2区域房屋间距小,设房屋现状占地面积不变,暂按改造后均为三层计算,S2区域建筑面积约为9万方。综上,整个厂区159亩范围内做到1.3的容积率是没问题的。 13、厂区外的35亩(s3区域)范围的经济指标不作限定,但附表中提到的主要建设内容中总建筑面积是188000,请问该要求是否意味着项目总面积必须达到188000的要求,那么如果在问题一S0+S1+S2区域面积在137662平方米~158840平方米的框架下反推S3的建筑面积? 答:总建筑面积188000平米为估算值,仅做参考。S0+S1+S2区域容积率1.3~1.5是规划设计条件书的要求,必须符合。S3区域本次仅需完成到初步设计,无容积率要求,可自由发挥。 14、面积的调整,涉及到方案很大调整,在6.6号前做的方案可能与答疑的方向完全不一致,如等6.6号16:00前答疑提供,那么投标截止日期是否延后? 答:不延后。 15、白明大师工作室及美术馆的功能及面积需求是否有业主特定规定要求,还是由投标方自行设定。 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白明大师工作室及美术馆的平面图及效果图进行优化。 16、在招标文件中7#楼及1号楼(办公楼)的立面改造,业主是否提供原始图纸或测绘图纸,来确定投标方的设计依据。 答:提供厂区原状测绘图电子版,仅供本次投标使用,详见原状测绘图及35515平米场外改造范围示意图。 17、在招标文件中的场外景观改造面积35515平方米的设计范围,是否提供设计范围线的电子文件。 答:场外景观工程为S1范围内的场外景观工程,提供35515平方米设计范围示意图,仅供本次投标使用,详见原状测绘图及35515平米场外改造范围示意图。 18、履约的担保形式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为银行保函,在合同专项条款4.2履约担保中,履约担保形式为其中50%为银行汇票,50%为保函。以哪项要求为准。 答:履约担保形式为签约合同价的5%,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 二、招标文件补充说明通知:无。 浙江三上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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