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市民服务中心(含张店区档案馆)双电源进线及10KV配电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张店市民服务中心(含张店区档案馆)双电源进线及10KV配电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张店市民服务中心(含张店区档案馆)双电源进线及10KV配电安装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淄博市张店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 ||
行政区域 | 淄博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06日17:13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6月19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淄博市张店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和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张店市民服务中心(含张店区档案馆)双电源进线及10KV配电安装工程 | 1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原件及复印件;(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8.001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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