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2149-002]凤凰大道工程(进港大道至连溪大道段)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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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08 00:00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享到: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凤凰大道工程(进港大道至连溪大道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19-2149-002]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主)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通过
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
5(主)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6(主)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十二局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7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8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9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0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1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2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13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4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15广州市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6(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中交四航局广州南沙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17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8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19(主)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南方一八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0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1杭州萧宏建设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22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23广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附件:155*****95105.pdf" target="_blank">1.资格审查情况报告(上网版).pdf

标签: 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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